Re: [申訴] Rabbit版版主gamesame7711處置不當

作者: andorles (andorls)   2014-07-20 17:14:27
謝謝版主終於出來解釋
※ 引述《gamesame7711 (框框)》之銘言:
: 你好, 我來解釋, 會沒有對違規的版友進行懲處, 已和另外一位版主商量過
: 另外這是你爾後發的一封信
: 作者 andorles (andorls)
: 標題 Re: 兔版 一場意外 涉及個資法
: 時間 Thu Jul 3 20:15:50 2014
: ───────────────────────────────────────
: 你好
: 我想他們兩個要不要發道歉文,也不是你們可以控制的
: 我剛才有點生氣,很抱歉跟你說了那樣子的話
: 我最後希望版主至少可以發一個公告
: 告訴大家在版上洩漏個資是不對的
: 我知道版主有版主的壓力
: 但是在這件事情上,我覺得我沒有受到保護
: 另外這個事情已經沸沸揚揚鬧到新聞上了
:
: 現在不管是對當事人 店家 都已經造成嚴重傷害了
: 我覺得兩位版主處理的速度有點慢
: 或許雙方的人員都不理智
: 但是如果可以再爭吵的開始就制止雙方 或許是更好的選擇
: 然後我的名字也一直存在版上
: 版主也沒有幫助我至少不要讓它一直在版上
: 另外我也覺得或許版規可以改善
: 可以加一個如果做了某些違反法律的事情時會受到處罰
: 至少可以給受害者一個公道
:
: 然後我的名字也一直存在版上
: 版主也沒有幫助我至少不要讓它一直在版上
: ===================信件結束=====================
: 我已經照著你的最後的希望, 發了一篇公告, 告訴大家在版上洩漏個資是不對的
謝謝你發的公告
: 但是如果做了違法的事情要處罰給受害者一個公道, 應該是法院的事情了吧?
: 真的做了處罰, 你們的私人恩怨還是在, 提告仍然有效, 兩者應該不互斥才是.
: 因為牽扯法律可能提告之類, 所以我與另外一位版主討論後, 也詢問了BM版前輩們的意見,
: 我們認為這是私人恩怨, 但我們沒有辦法干涉別人的推文, 甚至進行對他們的文章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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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為什麼您會認為是私人恩怨,
對於整個系列的文章,我也只回了一篇文,後來都沒有回文
我也沒有加入戰局?
另外我想知道的是,
私人恩怨就可以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就散布個人私訊訊息以及個資嗎?
就算有版友散播個資了,版主也沒辦法對文章進行修改或隱藏來保護雙方版友嗎?
: 若文章推文不妥, 也不能隨意將文章刪除, 因為我們認為文章本身並沒有違規(rabbit)
: 事後也發信給版友, 請他們進行修文.
: 而我更早之前也參考了dog,pet,cat等同樣性質的看板, 當然也發現了關於洩漏個資的懲罰,
: 若真必要增訂這條版規, 又會出現一個問題...
: 為什麼他們規定, rabbit版也要?
: 是不是其他版(dog,pet,cat)的版規, rabbit版也必須一同同步呢?
這不是代表rabbit一定要跟其它版同步,一定要跟其它版的版規一樣
我只是希望在rabbit版可以跟在其它版一樣受到法律跟站規的保護
: 同步後是否又要參考其它各大版?
: 因此我們認為沒有必要因為這次個案就在版規上訂SPEC
: ===============================
: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 ===============================
: 總結:
: 公佈私下對話內容
: 將不公開粉絲團內容公布在公開論壇
: 將不公開粉絲團內容公布在公開論壇,並且公開他人姓名
: 在姓名部分有做處理,因為不能公開,請組務查詢已刪除文章
: 接下來是未經他人同意公布他人姓名與臉書照片,
: 關於洩漏個資的部分, 我並也不曉得andorles是被洩漏到怎麼樣的程度(文章已被修改),
: 所以我不知道如何查詢"事實"如何.
請問您有想辦法查詢事實了嗎?
他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公布有我真實姓名的臉書對話捷圖
根據其它版友的推文已經證實這是事實
推 tang115:r小姐,名字沒馬掉,這樣似乎不太好? 07/03 00:14
→ satako:ra大,把名字馬掉才不會落人口舌。d大,社團還有其他的回 07/03 12:11
請問版主,如果我沒有請該文的作者刪除,
請問還要讓我的名字繼續留在版上讓大家看嗎?
我一開始就表明誠意,如果需要我願意附上我備份的證據
但是是您告訴我不需要的
後來我寫信給您,您也不再回信了。
: 而且張貼臉書社團上的資訊, 並沒有違反個資法, 上面的資訊也是公開的,
該臉書社團是不公開的社團,社團的資訊並不是公開的
兔兔窩的粉絲頁是公開的,兔兔窩的社團是不公開的
raining1128版友並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就公布社團文章的內容
再說raining1128版友,已經擺明了沒有經過同意就公佈臉書私訊的訊息了,
連日期時間都清清楚楚,或許有經過謝小姐同意,那那位兔窩呢?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
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作者: raining1128 (想要真正的快樂) 看板: rabbit
標題: Re: [閒聊] 一場意外
時間: Tue Jul 1 23:44:25 2014
以下為謝小姐所提供
與兔窩的對話內容
店家處理的態度就給大家參考一下~
[1;35m謝小姐: [m
您的粉絲要護航我沒意見 若再涉及人身攻擊就法庭見 你們是否有需要善盡改進責任 留
給社會大眾公評
已全數備份 謝謝
2014-6-30 14:27
[1;32m兔窩: [m
你好,有任何問題請針對我就好,有些粉絲可能太激動想說些什麼而得罪你,這個部份就
對不起你了。 事實上我還在了解你們在吵什麼當中。
目前我不想多發文什麼因為多說也沒有意義,兔子在這裡意外我也很難過。
: 這點與ptt站方相同, 都是需要經過申請才能加入社群,
但是臉書並不是所有社團與訊息都是公開的
再說ptt或ptt2也有私人的版面,難道就可以隨意轉載嗎?
: 因此轉貼資訊我們認為並無不妥.
: 以上是我對這件事情的解釋.
: 畢竟我們當版主並不算上資深,
: 遇到類似的狀況也甚少, 若是這樣處置不對,
: 是不是也能請各方提供一些意見?
希望可以給被害人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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