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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Lu 2016-04-11 14:13:00你說的沒錯,如果我有詐騙,gimy38大可去告我何必趁我被水桶時散佈這種謠言另請問,gimy利用公告的版面,來描述我跟他私人交易的紛爭請問沒有公器私用嗎?沒有違反版規嗎?今天我就是沒有跟他交易,沒有任何瓜葛,沒有對不起他事實就是如此,結果他胡亂指控,身為版主竟然不不管理難道你不知道,現在法律一個最基本的原則就是:「控方需要負舉證責任」,版主該做的是去查證何謂「拖超久而不是你不知道事實,就放任版友在你管理的版上亂放話我根本沒有賣他任何東西,請問哪來的「拖超久」?最後我還想問,水桶公告屬於公眾性質今天gimy38不但在公告文章留下私人訊息,顯然公器私用請問該版主,這樣不用處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