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urmvogel (Schwalbe)》之銘言:
: ※ 引述《MunezSu (Munez)》之銘言:
: : 致小組長
: : 依照規定我簡單解釋一下
: : Sturmvogel被水桶的原因的確是因為引戰
: : 我的判定為有引戰意圖,而非針對單一文字
: 所以版主您完全是用動機論去判決
: 本人上篇指出版主拿不出違反板規的證據
: 只用動機論,誅心論去判決
: 而現在您也承認本人上篇論點
: 用意圖論來當做判決的依據
: 文字是複雜的
: 人的意圖也是複雜的
綜觀近年來違反板規,受處分者,時常喜歡秉持的論點就是認為「板規的條文模糊」,以
及「板主執法自由心證」,藉此來為自己受罰的狀況開脫,好像這兩件事情是甚麼大問題
一樣,而我認為這些爭執點本身並無意義
首先,若以車板板規的條文及設置狀況來看,可以發現板規屬原則性規範,也就是非常的
模糊。以處罰最重的1-1條為例:
1.鬧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