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UYC申訴案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4-02-09 18:50:36
103.02.12 2200更證
原文
如U員發表意見僅非看版主流見,仍應受版主保護。
應為
如U員發表意見僅非看版主流意見,仍應受版主保護。
判決:
1.請版主重新檢討使用者檢舉名單,並重新公告
2.版主警告乙次
3.使用用者水球、私信部份問題,請自行去Violation申訴
4.申訴案經小組定讞後,本板將不再受理任何形式之上訴,違者砍除文章。
重複申訴已定讞之案件,水桶兩週。
理由:
1.版主判定標準實有可議之處如
使用者檢舉這二位
→ RungTai:回ra處酸得真高明阿 少好為人師了好嗎 噁心傲慢到了極點 12/05 18:53
→ danyy93:U大很明顯是CATCH版的毒瘤,以管窺天, 自以為是還要人噹妳 12/06 14:07
噁心傲慢、毒瘤等字眼攻擊性質明顯,如使用者檢舉,版主自應處理
檢舉為單位事件,與檢舉人個人行為無關,就算部份版友或版主對U員有意見
仍不可以情緒字眼攻擊,如U員所發言論違反版規,當然可處理。
如U員發表意見僅非看版主流見,仍應受版主保護。
2.處份、申訴均應公開回覆處理,版主回應檢舉人會私信勸說乙節已違規
警告乙次
3.使用用者水球、私信部份問題,請自行去Violation申訴
信件違規檢舉、水球違規檢舉均為Violation權責,小組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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