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證16

作者: ACCR (優家包子~*)   2014-02-20 13:22:26
※ [本文轉錄自 ACCR 信箱]
作者: ACCR (優家包子~*)
標題: Re: [公告] CATCH版正式版規 (96/10/30)
時間: Mon Dec 9 22:53:15 2013
嗯嗯,如果板友覺得不受尊重是可以申訴的,
然後我會看提出的證據判斷。
我是覺得這位的行為是讓人很不愉快,如果是我也是會覺得很煩....
刪推文是不違反板規的,
可是還不至於到人身攻擊的程度喔,他就是一直跳針跳針跳針。
※ 引述《UYC (靜心)》之銘言:
: 因為你板規有寫人身攻擊和 "不受尊重" 的話
: 對我來說就是不尊重我文章的叮嚀啊,講 N 次仍持續來鬧和原文不相關的事
: 現在鎖文沒關係,只是剛被你鎖後,還再丟水球來繼續打擾我...(我現在關了)
: 真的不可思議,真的,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人,在別板早就被板主水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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