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三] fant1408/hw102050 #1LVNHili 失職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5-06-18 23:50:05
※ [本文轉錄自 HelloLadies 信箱]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標題: [請教] 本ID已依 #1LVNHili (L_SecretGard)重新檢舉
時間: Mon Jun 15 21:59:28 2015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請申訴者將溝通證據以轉錄形式轉錄至本板,經修改或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任何申訴案於申請之同時,即代表授權同意組務得自行轉錄
申請人所發之相關文章 至 組務版,作為證據文章或判決附件
注意:非當事人不得提出申訴及檢舉,違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因警告、水桶、劣文為標的之申訴僅限以當事人為主。
 *無明確當事人之板務申訴不限,任何使用者皆得予提起申訴。
==============================================================================
一、申訴人ID:helloladies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fant1408/hw102050
三、申訴事由:
a.本人於6/9檢舉wac08 違反政治黑特板3-4 fant1408板主判處不成立
┌─────────────────────────────────────┐
│ 文章代碼(AID): #1LTlJv7W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LS5nv_w wac08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33859321.A.1E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427 m 6 6/09 HelloLadies □ [檢舉] #1LS5nv_w wac08 3-4
b.不服判決,緩提出申訴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33859321.A.1E0.html
推 Fant1408: 判決不成立!廢雖然負面貶抑字詞 但wac08並未使用「廢」 06/09 22:16
推 Fant1408: 字可知指稱特定對象(由字面上無法得知) 06/09 22:16
推 Fant1408: 若進一步推論該廢字係指檢舉此行動而非特定對象 06/09 22:17
推 Fant1408: 亦即本案檢舉人並未被被檢舉人貶損 06/09 22:17
推 Fant1408: 綜上 本案檢舉不成立! 06/09 22:17
● 1428 m 6/09 HelloLadies □ [申訴] fant1408 #1LTlJv7W 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LTmQBp6 (HateP_Picket) [ptt.cc] [申訴] fant1408 #1LTlJv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33863819.A.CC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c.hw102050判決申訴不成立
┌─────────────────────────────────────┐
│ 文章代碼(AID): #1LU41-K4 (HateP_Picket) [ptt.cc] Re: [申訴] fant1408 #1L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33944190.A.50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434 m 6/10 hw102050 R: [申訴] fant1408 #1LTlJv7W 判決
理由:
判斷要點有兩要件
[下述禁止特定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人身攻擊
檢視原推文
「廢」字屬「明顯貶抑詞語」,此要件成立
唯[下述禁止特定對象/群體]要件,判斷引用板規3-4
4.禁止攻擊特定對象(ID)或暱稱代稱特定對象並攻擊(客觀可得知指稱對象)
特定對象(ID)不成立,原文並未見到任何ID
暱稱代稱特定對象不成立,原文並未見到任何暱稱或代稱,且此代稱可客觀得知指稱對象
言語攻擊要件,[明顯貶抑詞語] 成立
[下述禁止特定對象/群體] 不成立
兩要件缺一不可,故維持原判,判決無罪
D. 政黑板規3-4
4.禁止攻擊特定對象(ID)或暱稱代稱特定對象並攻擊(客觀可得知指稱對象)
wac08已經明確用"這種檢舉 廢到的懶得回" 的"這種檢舉"於本ID的檢舉文底下推文
指向性再明確也不過了,兩位板主先後確直接無視這明確性的指向性先後判處無罪
且不是地一次偏袒waC08(或者是根本就是兩位板主對本人的檢舉案都採消極不做為)
請小組長判定 此一檢舉案明指"這種檢舉 廢到我懶得回"比起上一案更明確
兩位板主多次且重複縱容(或者根本針對本ID檢舉)的不做為 令人心寒
四、申訴訴求:
1.請fant1408/hw102050切勿再+1"曲解"板規條文。
2.政黑板板主群已多次+1曲解板規,應各記小組板務警告乙次。
3.請針對被檢舉者wac08針對3-4判處版規
五、檢附證據:
┌─────────────────────────────────────┐
│ 文章代碼(AID): #1LVNHili (L_SecretGard) [ptt.cc] [公告] HelloLadies申訴?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34285164.A.BE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6404 m12 6/14 jobli □ [公告] HelloLadies申訴案 判決
作者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公告] HelloLadies申訴案
時間Sun Jun 14 20:32:38 2015
判決
1-1.本文請重新判決,並於24小時內完成
1-2HelloLadies需依 #1LR6fFNp (HateP_Picket)方式提出說明
本ID以依裁示於24小時內提出檢舉
┌─────────────────────────────────────┐
│ 文章代碼(AID): #1LVO9UFk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LSpNI_j wac08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34288734.A.3E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440 6/14 HelloLadies □ [檢舉] #1LSpNI_j wac08 政治黑特板3-4
作者HelloLadies (HelloLadies) 站內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LSpNI_j wac08 政治黑特板3-4
時間Sun Jun 14 21:32:08 2015
已經超過24小時了 請問fant1408版主為何沒有依照小組長裁示判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