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fant1408 #1LWyAnwG 違反組規11

作者: Fant1408 ( )   2015-06-23 19:41:18
※ 引述《HelloLadies (HelloLadies)》之銘言:
: 一、檢舉人ID:helloladies
: 二、被檢舉人ID:fant1408
: 1.FANT1408 藐視 jobli於 文章代碼(AID): #1LWyAnwG (L_SecretGard) [ptt.cc]判決
: 緩依至底組規11-1提出FANT1408已拖待變,違反該組規11規範
: 十一、防止版主以拖待變條款
: 1.小組作出判決後,版主即應執行,不得假借任何理拖延,違者以下列規定處份
: 2.依小組判決執行:
: (1)超過24小時內:言詞申誡(一個月內二次換為警告)
: (2)超過24小時以上:警告乙次
: FANT1408超過小組判決75小時以上才回應 明顯違反11-2-2超過24小時以上執行
: 依照本版管理規則11-2-2 判處FANT1408警告乙次
: 2.FANT1408於文章代碼(AID): #1LX-wiEd (L_SecretGard)中對於自己不作為辯稱如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34971820.A.3A7.html
1.hw確實以版主身份已說明延遲理由
故已執行小組長之判決
本人只是做出額外的補充答辯 但此答辯和執行判決無關
版主解釋理由的任務已由hw版主執行
2.hw說明延遲理由後 小組長已對該檢舉案做出判決
判決
一、政黑板主fant1408/hw102050 言詞申誡
1.政黑板主fant1408(組務警告1(1050608消)/言詞申誡1(1040721消))
2.政黑板主hw102050(言詞申誡1(1040721消))
二、再次提請政黑板主注意時效
三、本案經小組定讞後,本板將不再受理任何形式之上訴,違者退文水桶。
HelloLadies卻繼續進行「實質的上訴」
故應處以退文水桶處分
3.HelloLadies並未針對其檢舉標的與本人進行溝通
亦即<[證三] fant1408 #1LWyAnwG 違反組規11>一文中
「2.本案為何已過72HR FANT1408沒有遵從小組長判決的原因又何在」
HelloLadies未待本人解釋版主已遵從小組長判決的原因
便逕行舉發
故應依先前rocfrank申訴案的判例
做出3.該文劣退水桶1年處分
考量到HelloLadies的雙重違規 應當加重處分
4.HelloLadies在板上的大量申訴案已非因版主濫權造成 也非基於維持政黑板的正常運作
其理由已於#1LX-wiEd (L_SecretGard)底下推文做出明白表示
→ HelloLadies: 你自認無能管理就自請下台身段好看點 123.205.160.31 06/22 23:48
→ HelloLadies: 你自認無能管理就自請下台身段好看點 123.205.160.31 06/22 23:48
→ HelloLadies: 你自認無能管理就自請下台身段好看點 123.205.160.31 06/22 23:48
由此可見 HelloLadies是希望本人下台的
至於小組長對於本案是要本於公心做出正常判決
或是基於其個人政治立場
基於要拔除非藍版主的立場
而做出版眾無法認同的判決
則取決於心
我只能說政黑版友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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