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檢舉人提出的判決是新聞 我是直接根據板規3-3找法院判例2. 新聞內容常被記者斷章取義或造假腦補 並無法確切得知該判決的來龍去脈3. 板規3-3只寫了依照法院判決系統找到有罪就是違規 並沒有寫如果也有無罪的就要全部算無罪,如果只要有無罪判例就屬無罪,那白痴 智障 神經病都可以找到無罪判例,是否以後板上這些辱罵人的詞都可以算無罪呢?
https://bit.ly/2JocOi8例如此新聞罵白痴就判無罪 其他罵人詞彙也都能google到很多無罪判決4. 按照現形板規3-3就是用法院判決系統找到有罪的為準,若板主認為板規不夠完善,應該之後修訂板規,而不是只有針對我的判決不照板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