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0-04-24 02:34:38本案所附證據皆非第一手證據,
請使用者附上原文、原始信件,不得經「編輯」或「複製貼上」,
請轉錄予本板始有效力。
※ 引述《MosDonalds (摩斯當勞)》之銘言:
: 一、申訴人ID: MosDonalds
: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
: Marginalman / CloseFeather
: 三、申訴事由:不服板主判決
: 四、申訴訴求:結束水桶
: 五、檢附證據:
: 5..燒現充條款
: (1) 於本板炫耀有交過或有男女朋友、家境富裕、朋友眾多等現充情事,
: 而明顯引起板眾反感,(非同一人噓文數達30以上,推噓不相抵,同一人補血視同
: :噓文),該事實發生時,板主得逕行刪文並退文處置,且水桶三個月以上。板主可
: 視情形加重水桶,最高可處水桶一年。
: (2) 於本項(1)款之文章,公然註明「補血」或於任意文章刻意挑釁板眾之推文
: 視同現充共同正犯,板主得任意刪除板上該ID所發之文章並退文,並水桶三個月
: 以上,板主可視情形加重水桶。最高可處水桶一年
: (3) 虛擬人物、動畫角色或明星等不受本項(1)款之限制。
: EX:惠惠我老婆、羅志祥我老公、郭O銘是我爸爸、初音不是軟體
: (4) 未達30噓之現充文章、現充推文,板主得視情節決定是否退文、水桶。
: 原則上水桶以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為原則,板主可視情節加重或減輕水桶。
: (5) 濫用「取暖」分類之現充,適用5-9加重處罰條款。
: 板主以該條文水桶三個月
: 申訴人主張:
: 我那篇文是在跟我爸聊天
: 發文主旨是:
: 我爸剛學會使用Line
: 但是卻將我名字打錯
: 毫無炫耀意圖
: 且附圖的聊天室的對象名稱亦是"爸爸"
: 又本案檢舉人sos976431板友
: 也在原文推文底下推文
: "喔是爸爸 沒看到sorry"
: 證據:
: 證1:原文內容與推文
: 證2:板主溝通信與我的主張
: 證3:證明聊天對象
: 非曖昧對象和男女朋友
: 證4:水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