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arsonlolita 信箱]
作者: arsonlolita (蘿莉塔大魔王)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建議] 修正檢舉板板規3-1
時間: Sat May 15 23:06:51 2021
一、主文:
要求修正:
第三章 檢舉文管理辦法
1.檢舉文8hr內限發表1篇,時間內超貼文章不受理並刪除,且24hr內禁止檢舉
本條目違反站規,侵害檢舉人權益,亦無合理理由限制8小時作法限制舉發。
建議修正每日篇數上限即可,三篇或五篇,撤銷時間限制。
二、參照:
1.板主權力義務規範https://www.ptt.cc/man/PttLaw/D8FB/M.1306687994.A.E34.html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b. 水桶處份權: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五、板主的罰責:
(4) 使用者若對該板板主管理方式有異議,可至該板所屬組務申訴處理
2.ptt站規
https://www.ptt.cc/man/PttLaw/D8FB/M.1306687994.A.7BE.html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前項檢舉,須依本規則第三編所定申訴程序為之。
三、說明:
檢舉為站方賦予之權益,本板亦為檢舉專版,看板違規認定權人為板主,但板主設立不合理
之規定影響檢舉人權益,該規定應修正或廢除。尤其涉及自身權益受損之違規行為,檢舉人
要等八小時才能再次檢舉,試問有誰會刻意訂鬧鐘等八小時後再去檢舉?耗一堆時間在ptt
上面,技術性干擾檢舉功能,違背站規賦予之權利,完全是板主濫權為減少檢舉業務而生的
板規。合理的規範可以是限制每日篇數,避免單一使用者舉發過多,導致其他板友排不到檢
舉導致權益侵害等。政黑違規檢舉文寥寥可數,一個月所有板主加起來的水桶量比本人一人
管理八卦一週的水桶量還少,管理應無窒礙難行之處。
本板宗旨既為檢舉而生,對於檢舉規範應較寬鬆,更不能不利檢舉人。主板違反站規層級僅
為口頭警告,檢舉專版不影響運作的違規是水桶,這比例原則在哪裡?如果要修正,請一併
檢視其他因檢舉文不合規定導致水桶是否合理,修正為刪除、不受理,或是減少水桶天數;
有濫用情況,另訂濫用規範。
四、
以上提案若合理,請儘速修正;若無意願修正,請所有板主於七日內說明:
1.限制8小時時間目的為何?請說明規範必要性。
2.理論上一天可以貼到三篇,即便是8小時內貼兩篇,對本板運作有何不當之處?有需要到
水桶剝奪檢舉人權益?請說明規範必要性。
若未有具體合理理由說明,推託、敷衍回應,七日後會依站規至組務請小組長出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