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HateP_Picket板主s3z15a3z15a判決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2-03-17 11:58:13
申訴人 :arsonlolita
看板板名:HateP_Picket
被申訴人:s3z15a3z15a
申訴訴求:要求改判為違規
申訴內容:
● 6125 m 1 3/14 arsonlolita □ [檢舉] #1YB1uvfw charles0939 政黑1-1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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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YBf6X6K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YB1uvfw charle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47219105.A.1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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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arles0939: 已修正 03/14 09:43
→ s3z15a3z15a: 既已修正,故判定未違規 03/14 16:52
說明:該文對本人造謠攻擊,違反站規,該文引起大量鄉民誤解,傷害己造成,
本人檢舉後使用者偷改內文滅證,板主竟判定未違規,無任何處份,
本人受到無謂造謠攻擊,無從舉發處份,不可思議,不知公平合理性何在。
在站方的檢舉案上,不曾因為偷改就消滅違規事實,也未有規定修正或滅證不罰,
更何況本案非格式問題,字數不足等這類不影響他人的違規,
本案嚴重侵害本人權益,怎麼會有大街罵人,小巷偷改就沒事的情況?
現實上,一但提告誹謗等並備妥證據後,也不會因被告在法官宣判前偷改文滅證,
進而判定無違規事實。
這樣的判例會有兩種結果,
一:只要被檢舉違規,在板主判定前偷改都不算違規,
修文甚至刪文滅證都可以視為無違規行為,要檢舉何用?
   二:板主甚至可以刻意拖延判決,在判定前通風報信改文便以無違規結案。
請小組長判定以改文滅證作法視為無違規是否得當?
板主未提供修改前原文,只剩檢舉文原文備份,請小組長協助。
證01-檢舉文
證02~06 溝通信,修正前原文板主不提供。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2-03-26 09:03:00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3-26 18:46:00
https://i.imgur.com/BjAg1R3.jpg以上為該篇修改前原文。7.政黑板嚴禁於板面上發文討論他板板務(公告、修改板規與之內容),違者刪除。Q.該篇內文皆未提及它板公告、板規之”內容”,故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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