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 Marginalman板主 tzunghan之判決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3-04-24 00:28:39
b.檢舉&申訴應提供以下文件,且不得編輯,缺一不可。
被處分文章備份(若被刪文,請向板主申請提供)。
板主公告
溝通記錄(站內信或熱線水球記錄)。
f.申訴及檢舉文件不齊全或未符合要件時,
未於小組長提醒後之 72 小時內補正,判定不受理。
依 #1V7-Bc6j (L_SecretGard) 未補正程序者,得自行承擔其不利益。
※ 引述《exhibition (exhibition)》之銘言:
:
: 申訴人 :exhibition
: 看板板名:Marginalman
: 被申訴人:tzunghan
: 申訴訴求:解除水桶
: 申訴內容:
: #1aEbT64L (Marginalman)
: 文章內容為我自行創作經文
: 透過po文寫作可以使我心靈沉靜
: 且並無大量贅字
: 個人認為那些文字對於我或是其他版友是有意義的
: 但卻被板主主觀認定為無意義文字
: 邊緣版板旨:
: 提供邊緣人一個自由交流的場所,
: 希望本板能達成社會互助的效果,幫助邊緣人、協助邊緣人,讓邊緣人重新找到人性的溫暖
: 。
: 板主主觀認定我創作之經文為無意義文字
: 已經違反邊緣版板旨
: 幫助邊緣人、協助邊緣人,讓邊緣人重新找到人性的溫暖。
: 我是社會的邊緣人,分享自行創作的經文卻被認定為無意義文字並不能達成社會互助的效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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