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3] 不服 HateP_Picket板主群判決neverfly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3-12-24 05:25:59
※ [本文轉錄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bTXIuTY ]
作者: luciffar (☆晨星-台以友好☆)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檢舉] #1bTK7wWb ivanos 政黑 3-1
時間: Mon Dec 11 03:42:46 2023
一、檢舉人ID:
luciffar
二、被檢舉人ID:
ivanos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bTK7wWb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快訊 新北市府公?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2183418.A.82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 Ptt幣 │
└─────────────────────────────────────┘
→ luciffar: 我比較擔心你沒辦法開趴啦 台中 12/10 15:56
→ ivanos: Lucy你的腦怎麼麻惹 QQ 新北 12/10 15:56
→ ivanos: 講什麼贏麻 自己腦麻了手指還在動 難不成 新北 12/10 15:58
→ luciffar: 看你搬石頭砸自己腳 太震驚了啊 台中 12/10 15:58
→ ivanos: 新一代變種 - 蜥蜴人!? 新北 12/10 15:58
→ ivanos: XDDD 新北 12/10 15:59
→ luciffar: 居然有人會幹這種鳥事 你是怎麼了? 台中 12/10 15:59
→ luciffar: 放棄治療了嗎? 台中 12/10 15:59
→ ivanos: 哇 X-露西法阿爾! 新北 12/10 16:00
→ luciffar: 只要活著 就有希望 下次不要這樣做了 台中 12/10 16:00
→ ivanos: 腦麻了還能在支八版幫哭P護航,厲害了 新北 12/10 16:00
→ luciffar: 看哭德族 胸口碎大石 麻西麻西 讚! 台中 12/10 16:01
推 ivanos: XDD 本來還想講 哭粉 多唸點書 但看到已經 新北 12/10 16:03
→ ivanos: 腦麻 算了… 新北 12/10 16:03
→ luciffar: 鳥也開始麻了 搬石頭砸自己腳的咖 台中 12/10 16:04
推 ivanos: o_o…. XDDD 111.71.76.18 12/10 16:05
→ luciffar: IVANOS 寫出你的名字來! 42.76.58.79 12/10 16:05
→ luciffar: 我們家IVANOS會寫字啦 ~~~傻花 42.76.58.79 12/10 16:05
→ luciffar: 我不用讀書就玩死你了 你多讀一點沒關係 42.76.58.79 12/10 16:06
→ luciffar: 你平常都看啥書啊?賴瓶梅? 42.76.58.79 12/10 16:07
推 ivanos: 果然是不學無術的無腦柯粉 Gotcha! XDDD 111.71.76.18 12/10 16:10
^^^^^^^
→ ivanos: 先記下來 這個ID 111.71.76.18 12/10 16:10
https://i.imgur.com/eXux9xI.png
罵人無腦比罵腦殘更嚴重
腦殘之前也有相似被處分過了
https://is.gd/fmXCmq
https://is.gd/58sLeO
https://is.gd/p5JO7D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12-11 22:42:00
作者: ivanos (common sense)   2022-12-12 02:10:00
我又沒罵你,緊張什麼你還挑明了我的ID攻擊呢,版主這是不是該檢舉,攻擊版友https://i.imgur.com/gzck3gs.jpg無腦柯粉推文不是接在賴瓶梅後面,我不知道他的引用為什麼會是接續的推,誤導?不要那麼愛腦補對號入座 好嘛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2-12-12 02:56:00
作者: ivanos (common sense)   2022-12-12 03:21:00
推文樓層並非接續,不存在上下文關係看原文以及我的螢幕截圖16:08還有兩ID留言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2-12-14 04:14:00
請三位版主暫時勿做出審判 因為有一篇建議文正在對此案熱烈討論中 #1bUM97mQ (HateP_Picket)我想看一下版友的討論意見 等討論告一段落繼續答辯
作者: ivanos (common sense)   2022-12-14 07:38:00
人家是針對你刪留言檢舉有意見,和本案無實質關係,沒必要拖時間
作者: Rrrxddd (RRXD)   2022-12-14 12:09:00
非此篇相關論述 請先暫停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12-14 13:14:00
未達, 前面雖有部分可判別兩人對話, 後續是否單指檢舉人則未可明確認定更正 腦麻違規 無腦則不明確對象
作者: ivanos (common sense)   2022-12-14 16:27:00
所以你是在引導?
作者: Rrrxddd (RRXD)   2022-12-15 22:43:00
同z 前面腦麻 點名違規 後面未達不明確對象
作者: ivanos (common sense)   2022-12-15 22:53:00
真是主動任事的版主啊,沒人檢舉也主動發掘 呵呵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12-15 23:02:00
同一篇推文都會仔細看,過去也是這樣
作者: ivanos (common sense)   2022-12-15 23:04:00
那你仔細看到luciffar違規了沒?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12-15 23:13:00
請自行提出檢舉
作者: ivanos (common sense)   2022-12-15 23:14:00
怪了 你可以抓我沒人檢舉的部份,他的違規部份就要有人檢舉啊不是才剛說同一篇推文都會主動仔細看,怎麼那麼快就自打嘴巴了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12-15 23:20:00
同一篇文對一位特定對象的謾罵=同一項檢舉標的當檢舉涉及特定對象請本人自行提出第三章一直都是這樣,當事人不提出檢舉案就不主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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