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請任一板主五日內依板規第五之十條(燒現沖)禁言使用者(cloud654)。
判決理由:
燒現沖條款為 Marginalman 特有的規範,
原則上主客觀視角來說,多有板主主觀大於客觀的判斷。
所以難認前板主的判決,現任板主應沿用。
本案為避免以後張貼奢侈品及其包裝的文章,每位板主判斷不一。
故先請板主依照板規四之十條請全體板主共同裁決。
結果為其餘兩位板主認為違規
小組長觀點,奢侈品與炫耀富裕相關,原文裡張貼奢侈品包裝,
有炫耀其購買LV相關商品的違規事由。
※ 引述《Haku1Koyor1 (博衣こより)》之銘言:
: 申訴人 :haku1koyor1
: 看板板名:Marginalman
: 被申訴人:an94mod0
: 申訴訴求:現充違規
: 申訴內容:
: 什麼叫被檢舉文章僅張貼包裝紙盒認為未達炫耀程度
: 被檢舉文章發文IP來自: 210.155.31.19 (日本)(日本)
: 文中提到明天要回鬼島aka台灣
: 標題寫本次戰利品
: 很明顯在炫耀從日本買了LV奢侈品要回台灣
: 該板主曾經水桶過LV文章 #1afFOxFB (Marginalman) 違規備份z-5-1-873
: 是有多聰明才會認為被檢舉文章這樣張貼包裝紙盒未達炫耀程度?????
: 雖然不同板主
: 但板上也有過紙袋紙盒水桶紀錄 #1ac_TBes (Marginalman) 違規備份z-5-1-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