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10] 12/03 板主公告禁止發文回文討論板務

作者: bee5566 (蜜蜂56)   2017-12-13 11:38:59
※ [本文轉錄自 bee5566 信箱]
作者: TonyC (我的精神時光屋) 看板: Actuary
標題: [公告] 板規修訂 一.6 禁止發文回文討論板務
時間: Sun Dec 3 05:26:10 2017
日前關於因板主失察,造成板上發生失序的情況,首先向各位致歉
從十月初開始修訂以板規二納管邀請碼後,
近日再修補板規二對於推文分享邀請碼之罰則的疏漏,
並針對大家主要不滿的網站網址,舉辦投票決定是否同樣以板規二納管。
且再修訂板規三,保障大家對情報文的推文討論不得被刪除。
以上一系列針對亂象的調整措施,都在逐步落實中,日後也會持續因應需要而動態調整。
相關的問題與討論,連日來的文章大致上都已經表達與討論的差不多了,
為了避免後來者因未參與先前的討論,而發文進行不必要的重複討論,
導致意見與回應過於分散,影響看板的秩序,請先爬文閱讀已有的相關討論紀錄。
若有更多板務事宜之建議與違規文章之檢舉,請來信反應。參酌他板作法,
今增訂板規一.6,任何板務討論應先閱讀板規,本辦法及罰則經公告後,即刻生效。
一 總則:
6. 禁止使用發文或回文等方式公開討論板務(包含本板及他板板務)
  為維護板內秩序,板務事宜及違規檢舉,請務必利用站內寄信告知板主處理
(經特定公告以指定方式開放討論者,依公告之方式討論則不在此限)。板主
收到來信後三日回覆或告知處理結果。超過三日若仍未收到回覆,請務必再
來信確認,可能為漏信或未處理到。違者初犯直接刪文並水桶一個月,
累犯永久水桶+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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