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NKB285 申訴 gun5566 (TaichungBun) 一案

作者: weedyc (猴子)   2014-01-29 15:44:29
申訴人:NKB285
申訴案:#1Ispc6zg (L_TaiwanPlaz)
申訴案由:對板主水桶及劣文處分不服,請求撒銷處分。
判決主文:維持板主原判決。
===============================================================
理由:
1. TaichungBun 板板規 #1IsLyUQ- (TaichungBun) 中明文規定:
3.1.7 依據1.2.12.1「嚴禁營利行為」,故下述類別禁止發文。
(1)[廣告]。
(2)[租屋]。
(3)[廣宣]。
申訴人原文 #1ItXuxgH (L_TaiwanPlaz) 標題為 [交易] [租屋] 南區/興大/分租
此乃違反板規 3.1.7 條文應無疑問。
2. 申訴人認為分租並不屬於租屋,不受板規 3.1.7 條文規範,
申訴人與板主之水球記錄 #1ItXuNsc (L_TaiwanPlaz) 中,
板主表示「自有屋出租」與「徵人合/分租」皆屬「徵租」並不屬「求租」,
申訴人則表示「我想 版規是在 禁止房東 仲介 張貼 租屋文 吧」,
板規條文之解釋權應屬板主,故此部分違規與否應由板主認定,
組務認可板務之認定。
3. 針對處分部分,依 #1IspUXuv (TaichungBun) 一文:
(3) 該條例3.1.7 之依據為1.2.12.1,故依1.2.12.1裁決。
組務認可板務援引板規 1.2.12.1 水桶及劣退處分有法源依據,
但實務執行上使用者可能對於條文與處分間連結較弱,
故請板主對能板規排版稍作調整,以方便板友使用。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4-01-29 15:49:00
板規排版調整部份會於此公告內7日內完成
作者: NKB285 (說書人)   2014-02-01 13:06:00
嚴禁營利行為及商家販售 是本板規問題是否剛實施新的板規 而規則尚未明確前也能依之罰責如果今天這板規就長在那邊 放了一年多 我沒話說板規剛實施12天 遇到有爭議性條文是否能然執法從嚴更者 在該條規定上兩行甚至出現求租可是否該文重點在於 營利 二字 而分租確實未營利縱使之後要一並禁止 是否之前的能不屬於法則內板主新任已有一大段時間 板規大幅更新 宣導期限2天是否這樣情況下以後每次上線發文 都要每次重新看過板歸本身在該板上1/9號還有發過 求人分租文而根據情況是1/12開始實施而我是在 1/18號發文 也符合新版規10天需求(舊版7天)是否已經想辦法遵守 但是因為板規描述不明確下板主也在發文10分鐘內 及刪除劣退 新法上路也無 警告一類這做法是否太過於嚴刻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4-02-04 08:06:00
#1IwJFIpV (TaichungBun)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