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Kaohsiung板主gggping判決

作者: gggping (世界越快心則慢)   2014-11-27 23:15:28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並得依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本板或轉寄給組務做為判決依據,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與板主溝通時請至少給予板主 72 小時以上時間,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
本板 文章代碼(AID): #1KTplhkb ,即顯示,我回答,如果有不同意見,請來信溝通
本板 文章代碼(AID): #1KTplpSh ,即顯示,提告者未等72小時,我尚未回應他的
第二封來信,就向小組檢舉
因此,本人於組務板上回應此檢舉案尚未完成溝通。
並且是否請小組長依組規三、(1)作適當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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