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南投版版主IKFC不當刪除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4-11-18 10:57:08
三、申訴/檢舉流程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並得依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本板或轉寄給組務做為判決依據,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與板主溝通時請至少給予板主 72 小時以上時間,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
請自南投看板精華區將被處分文章轉寄回信箱,
再轉錄於組務板上完成檢附動作。
※ 引述《busha (有事直接找我)》之銘言:
: 申訴人:BUSHA
: 被申訴人:IKFC
: 看板板名:Nantou
: 申訴訴求:
: 一、文章的確有明指噓我文章之人,但我並無人身攻擊,請徹銷水桶判決。
: 二、另本人已於11/1日寄站內信與版主反應,經等候10日仍無回信,該其間版主亦無請假
: 申請,是否有未盡版主之責之嫌,請依規辦理。
: 申訴內容:
: 一、該文反應南投版的版友推文並不是很有善,其內容用指名略用某XXX,
: 只是其ID過長,省略表示,這點對於該文並無影響吧!?
: 二、我敢承認明確講出是直指那些版友,其原因就是我文章並無漫罵及版主所謂人身攻擊
: 之言語,其公然侮辱屬公訴罪,若有,我願付法律責任。
: 三、另有上次我申訴事情,主要是閒聊提供南投人一日或半日行程的旅遊規劃是否對南投
: 版友有幫助之議題,卻一直被解讀是遊記,台南行程篇伏太多被刪除,那有關近日
: 南投版文章代碼: #1KKktxpO,該篇閒聊一點跟南投版無關,為何只鎖文處理?
: 該文章也有明指其他版友帳號,且未受罰,是否只要無漫罵及人身攻擊就算指明版
: 友亦無罪,則請IKFC說明文中何來所謂人身攻擊之實!?
: IKFC甚至第一時間於該文不當推文起哄,就算talk520認定版主有裁量權,其使用也
: 未免太主觀,有失偏頗。
: 四、該文章不適當及另外推文不當,就一案一申訴原則,另文申訴。
: 五、所謂宣判,查詢本板(/宣判),其歷屆皆能就明確違反事實予以名確裁罰,其解釋內
: 容易保障言論自由為主,請talk520判決時能秉中立,針對其雙方達辯綜整,
: 進而針對所違之版規適用法條說明,而非全部納入其版主認定及裁量權,
: 該版是Nantou版不是IKFC的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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