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與NKB285來往信件1

作者: sean7073 (建)   2014-11-18 02:53:32
※ [本文轉錄自 sean7073 信箱]
作者: NKB285 (SD)
標題: Re: 想請問一下QQLOVE520
時間: Mon Nov 17 18:47:11 2014
※ 引述《sean7073 (建)》之銘言:
: 他早上用本尊帳號PO
: 28 11/17 eddie318509 □ 檢舉 sean7073 (TaichungBun)
: 然後馬上刪除
: 這樣不用被永桶嗎?
查證為寫信誤發 而且 你都說馬上了 不就擺明 他不是故意的
: 然後我56天 他14天
你56天因為兩則 所以14*2 然後退文 無文可退 *2
他14天 判的是ANDY 跟我說沒用 我上線 QQLOVE520就被捅了
: 這個標準是不是有失公允 畢竟他也無文可退 至少加倍?
: 不然至少也要發公告說我怎麼犯規
: 我知道你說沒必要 但是我覺得需要接受"公評"
: 不然我只好猜測 你不敢跟板眾說你把我們兩個水桶了??
公告部分昨天就說過了 每天發1-3篇
難道我水桶一個發表一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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