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Andy5438違反組務版規

作者: redmj110 (♪小孟♪)   2014-12-04 20:08:26
※ [本文轉錄自 redmj110 信箱]
作者: Andy5438 (阿 浪) 看板: L_TaiwanPlaz
標題: Re: [申訴] 台中版主Andy5438執行版務不公
時間: Wed Dec 3 18:20:28 2014
因近日來r板友與s板友來信頻繁
但又常因格式不對 檢舉錯誤
本人深有被騷擾之感
基於擔任台中板板主一職
情理上都不能將兩人設壞人名單
所以信件可能遭在下誤刪
在此深表歉意
解釋如下
1.
依台中版檢舉規定:
檢舉請檢附以下資料
(1)文章代碼(AID)。
(2)檢舉對象ID。
(3)違反何條板規或中華民國法律。
上述三項缺一者,板主得不受理。
格式錯誤的檢舉
板主可以受理 也可以不受理
這是台中板板規的規定
2.
所謂的公告
是公佈並且告訴大家
經檢視站規、組規、板規
並未規定水桶一定要發一篇[公告]文
我認為只要在板上使用者
能看到的地方有說明就可以了
我利用置底檢舉說明違規處理情況
並無不妥
3.
該文章當時已禁止推文
業已公告於台中板上
#1KSyQ8ks (TaichungBun)
主要是認為選舉期間人心浮動
不宜貿然處理
待選舉後大家冷靜些在處理會比較恰當
請r板友理解
4.
關於N板主
我們只是批踢踢上的同事而已
對於他處理的事情
我僅能表示尊重
細節請去詢問N板主本人
※ 引述《redmj110 (小孟)》之銘言:
: 申訴人:redmj110
: 被申訴人:Andy5438
: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 申訴訴求:
: 台中版主Andy5438處理版務不公、雙重標準
: 未依版規執行版務,
: 懇請組長行使看板板主之權利義務,予以適當懲處
: 申訴內容:
: 依台中版檢舉規定:
: 檢舉請檢附以下資料
: (1)文章代碼(AID)。
: (2)檢舉對象ID。
: (3)違反何條板規或中華民國法律。
: 上述三項缺一者,板主得不受理。
: 本人發現Andy5438版主於處理置底檢舉區時,
: 有些推文檢舉未依格式不被受理,
: 有些格式不符合卻受理,
: 版主還幫版友找出違規條文做處置,
: 質疑版主雙重標準、執行版務不公,
: 故予站內信Andy5438版主詢問版務,
: 去信至今已屆滿72小時,
: Andy5438版主仍未回覆。
: 依申訴/檢舉流程規定:
: 與板主溝通時請至少給予板主 72 小時以上時間,
: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
: 故提出此申訴。
: 2.依據小組長的說明:#1KSqwiPq (L_TaiwanPlaz)
: 有關於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組務更正相關說明,
:   若看板僅提供看板推文或回文檢舉,而使用者遭受看板禁言處分時,
: 受處分人得以信件方式提出檢舉,保障站規所賦予之使用者檢舉權。
: 台中版主Andy5438不僅未依版規處理版務,
: 不受理本人之站內信檢舉,
: 若該版主"選擇性"受理檢舉、"選擇性"水桶版友
: 有失公正、亦屬失職,
: 懇請組長行使看板板主之權利義務,予以適當懲處。
作者: redmj110 (♪小孟♪)   2013-12-04 01:07:00
版主的意思是未依規定的檢舉版主可受理可不受理?那麼請問受理的條件是...就是不公、雙重標準、看人執行版規另外道歉請說正式的對不起,否則本人無法接受處理版務不公之版主您於台中版主張不告不理,現在告了也不理,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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