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aimify 信箱]
作者: gggping (I SEE U)
標題: Re: 什麼叫引起爭端的內容?
時間: Wed Dec 31 14:28:21 2014
如有不服,請向組務申訴
此信為溝通結束之回信。
※ 引述《aimify ( 愛米飛)》之銘言:
: 我看了你的水桶公告文
: 你只列出他人對我的提醒次數
: 卻沒列出「你認為我哪裡引起爭端的言論」
: ===
: 使用者若不服,請依PTT申訴流程,向組務進行信件溝通,
: 以利使用者取得信件溝通依據,進行後續申訴,
: 公告為組務發布公告文之用,非供使用者進行申覆及溝通。
: 請使用者注意此行為。
: ==
: 這段話是在組務申訴那裡才看得到的
: 一般沒有申訴需要的使用者根本不會去那裡看到這些東西
: 更何況 板規根本看不出
: 公告下不得讓使用者溝通 這種硬性規定
: 真的不想公告下有溝通這回事,
: 乾脆直接要求大家一律不得在公告下發表意見不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