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不服 Keelung 板主 iceskycoldly 水桶之判決

作者: hotanger (a feng)   2015-06-11 23:16:24
※ [本文轉錄自 hotanger 信箱]
作者: hotanger (a feng)
標題: Re: 請解禁言
時間: Thu Jun 11 17:28:21 2015
※ 引述《iceskycoldly (快快樂樂瘋下去)》之銘言:
: 不好意思,
: 板規無法針對"所有"行為都"全部"羅列上去,
: 板規1內的相關的制定在於避免板上亂板行為的發生,
: 並不會因使用的是數字或符號圖案,
: 發生地點是文章標題、文章內文還是推文而有所改變。
: 相關推文的亂板行為在過去也造成部分板友的不適,
: 此次你的推文行為,也一樣有接獲到板友的反應,
: 看來覺得是亂板行為的,相信絕對不是只有我一個人。
: 不過,根據彼此目前溝通的過程,
: 看來雙方對於此推文行為,
: 也就是 "兩分鐘內,重複文字,連推6篇" 的行為認知上並沒有共識,
: 若還有異議,那可能還得請你利用其他管道申訴,謝謝。
: ※ 引述《hotanger (a feng)》之銘言:
: : 時間過近 內容ㄧ樣就算鬧版?哪是你覺得吧!
: : 而且請你告訴我版規哪ㄧ條有規定不能在不同篇
: : 推同樣的字? 依版規第一條來看只有很籠統的兩
: : 個字「鬧版」而已,然後不要跟我說之前有判例
: : 那是他們不仔細看版規 傻傻的被桶不去申訴!最
: : 後「你覺得呢」我ㄧ點都不認為是無意義,我只
: : 算是在反問原po的想法而已!這樣的回答版主
: : 滿意嗎?所以請盡快解禁!
哇~你這句「板規無法針對"所有"行為都"全
部"羅列上去」照你這樣說我看桶不通人有無
違規都要看你心情囉?我現在就是要跟你爭版
規沒註明不能在短時間推相同文字否則視同鬧版
好啦 組務版見 給小組長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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