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 yesyesyesyes
被申訴人: jerry11006
看板板名: Kaohsiung
申訴訴求: 高雄版主對我劣退文章 不符合板規
申訴內容:
我在10/11 從八卦版轉錄一篇新聞到高雄版去
(高雄點: 內文提及的許立委 是高雄區的立委)
結果 10/13 被劣退 並註明原因是違反板規6-5.1
但是內文卻是
6-5.1 禁止轉錄或轉出政黑板(HatePolitics)任何文章,違者水桶。
就算是板規6-5好了 我也沒有針對某人物 只是轉錄新聞
6-5 禁止具政治煽動、政治宣傳傾向或針對政治人物評論之文章或新聞
含簽名檔,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水桶、退文。
我寫信詢問版主 請問這樣何錯之有 但是版主不聞不問 (已滿72小時)
我要求重審此事 並解除我的退文紀錄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