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hera517 信箱]
作者: likeair (閒暇之愚)
標題: Re: 請問水桶原因?
時間: Fri May 23 10:54:13 2014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違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1.舉凡真實姓名、電話地址、學校科系、非公開之電子資料(加密之相簿部
落格、MSN、SKYPE、電子郵件等帳號以及密碼)..等私人資料,
除非經過本人同意,否則皆不得在版上以發文、回文、推文、或於發文
本文中要求查閱特定網址連結、他板文章、簽名檔、名片檔、部落格相簿
等方式提供。
2.不允許針對特定板友或ID留言或是有相關徵求,
如果需要請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該板友。
3.並禁止文章中貼出水球記錄或私人信件,ID刪掉或是馬賽克亦同
除經兩造當事人推文同意PO出的水球記錄簽名檔不在此限。
4.緊急急難救援事件或是協尋失蹤人口者不在此限。
5.文章中他人ID和暱稱部分亦須當事人同意才得發表。
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24小時,以文章發表
起始時間計算。
6.推文中ID和暱稱部分則是當本人推文警告後,則不得再推。
7.原發文者可以推文、修文、發文的同時(簽名檔亦同)等方式
限制特定版友(須有明確ID)及其分身不得再推該篇文章。
且不得限制超過三名以上,禁制說明不受版規7-2、7-5、7-6限制
又 如禁制說明裡面有多餘的人身攻擊則還是會依照 版規八處分
8.5、6、7之違規係告訴乃論(不告不理),檢舉時效需在24小時之內檢舉,
逾期不受理,以文章發生時間為準。
依板規7-2所懲處的。
依據該文章內容及推文,判定是留言給你男友
(可參考前任版主的文章,以下為文章連結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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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JEK1pOB (Wanted) [ptt.cc] Re: [問題] 指定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anted/M.1396260979.A.60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8 Ptt幣 │
└─────────────────────────────────────┘
●16864 29 3/31 VOT1077 R: [問題] 指定
我個人也與你兩位有見過面,故有稍為的認識兩位,
兩位都是鄉民且都有在本板發文,亦有與其他版友出遊,
而他也有所回應於該篇文章的推文
因此我有推文及標記進行警告
但仍未改進
所以依板規執行懲處
如您不服,可至組務進行申訴
※ 引述《hera517 (小野豬是我的校犬)》之銘言:
: 親愛的版主~
: 我不太明瞭
: 為什麼我被水桶了呢~
: 可以請你解釋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