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文是否等於嘲弄文章作者? 我不認同
推噓文只是對文章的喜好是否推薦
是否嘲弄 而是該看推文當中的文字
根據站方提供的板主手冊資料
內文敘述板主有20項權力
而當中的敘述並沒有任何一點有寫到
板主在執行權力時,需經由公告才能執行
所以我未有進行公告
而前任板主的您也發言過
開不開放噓文的決定權 在板主身上
所以"本無開放噓文" 是無實際依據的
應是由現任版主決定 非只能沿用舊習
另外板規9-8
惡意推圖文或濫用推圖文經版工公告警告不聽者,一樣水桶一週處分
需經板工公告
您都指名是我了 那我就當個小板友這樣答辯好了
該文作者無覺得被攻擊欺壓
至於是否屬9-8而要直接懲處 請讓其他版主判定
關於第4點 的確是我太草率開噓文了
但我不認為噓文是嘲弄,噓文只是一種表達對文章的喜好
開啟噓文時 噓文功能也非只限我一人或只能針對一篇文章使用
開放時 也有在推文中告訴其他人 有使用時間限制
並非是我自身使用後立刻就關閉
而且我開的動機 是可讓其他版友可以藉由短暫使用噓文
提高對於板上互動交流及推文樂趣
所以才有短暫時間開放
我想問一下 是怎麼認定兩次都是我做的?
推文中說要開噓文 所以就是我了?
還是因為我沒回信嗎?
我沒回信 是因為我將是否有違規的裁決權交由其他板主
第二次的確是我開啟的 也有使用
但兩次都說是我..不免草率認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