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xIqJGW (L_TalkandCha)
四、申訴/檢舉流程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並得依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
(6) 本組不受理判決超過 30 日的案件。
程序不符者,組務得通知使用者於 72 小時內補正。
若仍未補齊資料,則不受理該申訴案。
※ 引述《novterm (詞長)》之銘言:
: 申訴人:novterm
: 被申訴人:wanted corona版主
: 英文版名:wanted
: 檢舉理由:並無違反版規
: 檢舉訴求:取消水桶
: 文章代碼:#1JegnZar
: 檢舉內容:
: 文章中並無題及他人ID和暱稱
: ●49731 14 6/18 novterm R: [問安] 你好,你討厭我嗎?
: 經檢舉7-5
: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 《違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 5.文章中他人ID和暱稱部分亦須當事人同意才得發表。
: 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24小時,以文章發表
: 起始時間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