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溝通紀錄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4-08-23 22:37:26
※ [本文轉錄自 A6 信箱]
作者: iPad3 (被蘋果遺忘的孤兒)
標題: Re: [推文] 98485 第四次檢舉
時間: Fri Aug 15 20:22:48 2014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拜託 請跟據內文及上下文
: 定義 我挑釁的對象
: 這篇推文是挑釁台灣人? 別鬧了....
: 並且 我是台灣人 這篇應該定位成自嘲 不是挑釁
: 最重要的是
: 第一條 檢舉違規要件
:  ̄ ̄ ̄ ̄ ̄ ̄ ̄ ̄ ̄ ̄
: ‧ 使用本板檢舉違規文章均需附上以下內容,如有缺漏板主可選擇不處理該檢舉文。
: 1.文章標題【如:20025 + 7 1/28 oZAQW □ [新聞] 】
: 2.文章代碼【違規文前按大寫Q可顯示該文章代碼 如:(AID): #1H1TzLE_ 】
: 3.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問卦、謾罵、引戰,也可貼出板規輔助檢舉】
: 4.違規人名稱
: ‧ 板主得不受理超過七日違規之檢舉文章。
: ‧ 板主若經過五日未處理之檢舉文,可再次提出檢舉。
: 1 7/26 Anonymous. □ [推文] 98485
: 2 7/31 Anonymous. □ [推文] 98485
: 3 8/06 Anonymous. □ [推文] 98485 第三次檢舉
: ● 4 s 2 8/12 Anonymous. □ [推文] 98485 第四次檢舉
: 超過 時限 判決應屬無效
: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1.檢舉文章:
: :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 : 1.文章標題【如:20025 + 7 1/28 oZAQW □ [新聞] 】
: : ●98485 7/26 YOYOGIVEME R: [問卦] 王丹fb上信眾們沒回應的勁爆留言,有掛?!
: : 2.文章代碼【違規文前按大寫Q可顯示該文章代碼 如:(AID): #1H1TzLE_ 】
: : #1JqlZn7p
: : 3.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問卦、謾罵、引戰,也可貼出板規輔助檢舉】
: : 版規七
: : 4.違規人名稱
: : A6
: : 欲檢舉的推文內容
: : → A6:台灣人盲理爛情又好片
: : 以偏概全 引戰、挑釁台灣人
您好:
底下逐一針對您的問題回答
(1)
使用者於 7/26 發文後,您於 7/26 推文句子
而使用者於發文後的七日內,也就是 7/26 就檢舉您的推文
文章代碼(AID): #1JqlsWRL (GossipPicket)
33909 7/26 Anonymous. □ [推文] 98485
完全符合檢舉板檢舉流程
而,檢舉板亦有提到
‧ 板主若經過五日未處理之檢舉文,可再次提出檢舉。
故第一次檢舉時,經過了五天以後提出二次檢舉
不過可能沒被注意到,之後也符合檢舉板所提
「隔五日若板主沒處理提出第三次、第四次檢舉」
故,檢舉流程完全符合程序
(2)
您提到的
‧ 板主得不受理超過七日違規之檢舉文章。
很明顯這條板規是寫「板主得不受理」,也就是「板主可以不受理」
而非「板主不得受理」 = 「板主不可以處理」
具體化例子來講是指,假設您於 7/1 違規
而有一名使用者於 7/10「第一次檢舉」
則板主可以「選擇」不處理
注意到這邊,是可以「選擇不處理」,而非「完全不能處理」
回到您的狀況,您於 7/26 違規了,無論
(A) 使用者於第一天就開始檢舉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4-08-23 22:38:00
附註 未按時間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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