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不服Mentalk版主sougly判決 (證據4)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4-10-25 10:20:34
※ [本文轉錄自 MenTalk 看板 #1JiIL0E- ]
作者: sougly (5566得第一) 看板: MenTalk
標題: [公告] dilson禁言
時間: Mon Jun 30 16:52:14 2014
4 13 6/29 - □ (已被sougly刪除) <dilson>1.1
● 5 3 6/30 - □ (已被sougly刪除) <dilson>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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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   2013-06-30 16:56:00
難怪womentalk可以談更多話題
作者: eterbless (守護之翼)   2013-06-30 16:57:00
這邊風氣這麼封閉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作者: simomo (不臭空氣)   2013-06-30 17:05:00
為什麼每天看的東西卻不能討論
作者: sougly (5566得第一)   2013-06-30 17:07:00
違反的板規都貼在內文了 跳針什麼?只要是你有興趣的 就算違反板規 板主也不能刪?什麼心態 zz
作者: kitune (狐)   2013-06-30 17:15:00
這裡畢竟還是學術網路 貼那些越界的東西總是不妥...
作者: eterbless (守護之翼)   2013-06-30 17:19:00
沒到看內文 如果把露點連結或圖片貼出來只能說是活該了
作者: 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   2013-06-30 17:44:00
我看他的可以入社會學討論領域阿?女版社會學女學生不敢談的,即使在課堂上,那不是男生談是誰來談?這樣刪掉有達到學術目的嗎?還是這版本來就違反學術網路?現在一堆爸爸跟女兒性交的,不能用這動態版談嗎?你看看美國學生談論那九歲小孩懷孕照,我看你們才會接受可以談吧?
作者: sougly (5566得第一)   2013-06-30 17:55:00
還在跳針喔 誰說不能談這主題 他違反的是哪一條 看清楚
作者: 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   2013-06-30 18:02:00
你那條也很奇怪說真的覺得你是來學術網路亂的你知道人類溝通不需要論證式的吧那些簡短有用的是發展而來反正就跟學團版一樣吧.自己在那弄一坨自己也走不出來
作者: sougly (5566得第一)   2013-06-30 18:56:00
你要跟人類溝通可以按w跟他聊天 就免論證式嘍~ XDDD
作者: 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   2013-06-30 19:28:00
你也只是在這邊撿取自己喜歡的立個規則除去不喜歡的
作者: sougly (5566得第一)   2013-06-30 19:28:00
恩亨~ 你高興就好啦~XDDD
作者: sougly (5566得第一)   2013-06-30 19:29:00
無止盡的跳針 XDD
作者: 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   2013-06-30 19:30:00
你是太習慣看那麼多文字甚至有點羨慕才這樣做做也無妨對吧?
作者: simomo (不臭空氣)   2013-06-30 19:30:00
那篇文重點是討論這些人的"心態" 這算違反版規嗎
作者: lightpisces (賴打‧魚)   2013-06-30 19:31:00
f兄是國文學的不好還是? 人家女板討論有放露點連結嗎
作者: 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   2013-06-30 19:31:00
即使偶爾出現不用論證的也不行?像我的蜘蛛就不能夠成話題?
作者: 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   2013-06-30 19:32:00
這是學術網路為何不可?那教授研究獸交總不能憑空出來吧?
作者: lightpisces (賴打‧魚)   2013-06-30 19:32:00
刪掉 所以你才會口出此言 不然我實在看不出有什麼比這更強烈的動機和欲望能讓你說話了
作者: 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   2013-06-30 19:33:00
心態是有的但是了解後才能克服人總是有應然的不討論怎麼克服?況且討論也搞不好不是不對的你那麼快下結論幹甚麼呢?
作者: lightpisces (賴打‧魚)   2013-06-30 19:34:00
不是結論喔 只是針對你的一連結發言所做的觀察
作者: 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   2013-06-30 19:34:00
就算我養養的那不是我應該可以參與的?
作者: 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   2013-06-30 19:35:00
那你現在癢癢的是怎樣?
作者: lightpisces (賴打‧魚)   2013-06-30 19:35:00
那你說說看 為什麼板規必須因為你一個人就要去改
作者: 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   2013-06-30 19:36:00
無止境跳針人就不可跳針嗎?還是你太喜歡論證?所以不喜歡跳針?影響到你了?
作者: lightpisces (賴打‧魚)   2013-06-30 19:38:00
喔 不是影響到我 正確的說 是你釣到我了
作者: 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   2013-06-30 19:39:00
喔,對阿所以你就應該學會達到目的的態度阿你這樣怎麼繼續歡樂下去呢?你自己搞不清楚難道那些人的心態自己就清楚?不拿出來討論怎麼有結論?
作者: lightpisces (賴打‧魚)   2013-06-30 19:41:00
你沒搞懂阿 我是看到有人跳針就忍不住進來了 你不要
作者: 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   2013-06-30 19:41:00
你現在可以依據理性做出正確的行為嗎?
作者: lightpisces (賴打‧魚)   2013-06-30 19:42:00
我的行為動機很單純的 看到你跳針太有趣了
作者: 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   2013-06-30 19:42:00
喔~又不用學術囉?
作者: IronCube (反串小釣手)   2013-06-30 19:43:00
未滿50字的版規會引發這樣的討論真是太神奇了
作者: lightpisces (賴打‧魚)   2013-06-30 19:43:00
一個明擺著的事實在那邊你不去看 如此而已 還有 肚子餓了 不奉陪 謝謝您的陪伴與指教
作者: 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   2013-06-30 19:44:00
喔對阿那我也不知道你為何要執著跳針?人有義務做出不跳針嗎強制罪喔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3-06-30 21:40:00
建議提高到一百字
作者: xubank (努比銀行)   2013-07-01 00:15:00
這樣也要刪?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3-07-01 12:18:00
官威好大^^
作者: sougly (5566得第一)   2013-07-01 15:04:00
沒受理你的檢舉就是官威大囉^^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3-07-01 15:34:00
官威大是你用版主身分跟版友談話時的態度令人感冒版主也是人,發文的時候針鋒相對就算了,連公告中都與板友針鋒相對的話,只能說有愧於版主身分。
作者: GbmanOGC (OGC)   2013-07-01 19:30:00
我終於明白孫悟空會對唐僧說你在喔~喔~ 我就一刀捅死你當下的那種心情了...規定擺在那廢話還一堆zz
作者: sougly (5566得第一)   2013-07-01 20:01:00
還好啦 對於一般正常人或有禮貌的人 人都會以禮相待的會覺得被針鋒相對的嘛 是自卑感太重覺得別人對自己不友善吧自己都說「板主也是人」了 結果末句還在有愧板主身分這種自打嘴巴的推文真是可笑XDDD 還有阿 公告內只有寫違規事項跟違反的板規及判決 可沒有什麼針鋒相對的 ^^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3-07-02 10:10:00
原本有禮貌被酸,自然就會覺得不必以禮貌對待了@@"至於公告,可不是只有這篇公告阿XD,值得說嘴嗎?
作者: sougly (5566得第一)   2013-07-02 17:33:00
只有自卑感作祟的人才會覺得自己被酸吧XDDDD也是啦 不只這篇公告 還有#1J1CFyVj #1JVTiZuu這2篇但也沒辦法 有些人自己愛散播謠言被禁言 真是可悲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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