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gossiping 板主群瀆職(lolance sjon)

作者: lolance (沉澱)   2014-10-28 19:11:11
真的是趕盡殺絕!!
從頭到尾僅僅超po一篇新聞而已,也要追殺到所有板主瀆職,窮追不捨。
現在本人ID已被判死刑,你滿意了吧。
我只相信啦,檢舉人者,人恆檢舉之。
※ 引述《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之銘言:
: 申訴人 hateonas
: 被申訴人 gossiping / boyo seabox leoniath ipad3
: 主旨 不服 lolance sjon疑似分身超貼 檢舉後多日無回應
: 要求 1.板主群說明為何 沒有申請 lolance sjon多重帳號查詢
: 2.板主群申請 lolance sjon 多重帳號查詢
: 說明
: 1.本人9/26 發現 lolance sjon 9/22 IP 相同各發一篇新聞
: 疑似用分身規避板規超貼新聞 故檢舉
: ● 1512 9/26 hateOnas □ [文章] 90108
: ┌─────────────────────────────────────┐
: │ 文章代碼(AID): #1K97YA3c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90108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11676298.A.0E6.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2.10/8 沒有板主處理 所以寄信詢問進度
: 至今多日沒有人處理,所以申訴
: 附件 1 本人檢舉文
: 附件 2 本人溝通信件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4-10-28 19:15:00
您從頭到尾都不知道您錯在哪裡嗎?您自述帳號是家人的 但是是您在幫忙登入及使用本來就以為反共用帳號條例 跟您是否超貼新聞無關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10-28 19:42:00
id_multi恭喜帳號部?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0-28 20:42:00
有誰會傻到講本尊是共用的? <= 真有人這樣做唷 可是板主和小組長都不處理
作者: 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   2014-10-28 20:44:00
可以申訴啊?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0-28 20:48:00
對方是小組長口中基於"大眾利益"的"公民" 誰敢申訴啊?#1JDSynIE (L_TalkandCha)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4-10-28 20:59:00
在沒有這篇陳述之前 我倒是認為那些推文是在說lolance這個帳號
作者: 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   2014-10-28 21:01:00
boyo 在 #1KIzTe5J (L_TalkandCha) 說可以罷免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4-10-28 21:01:00
另外帳號部並沒有說不得再上訴呢
作者: m0806449 (老娘~~)   2014-10-28 21:03:00
退:21 這帳號可以不要了就算上訴成功也沒用
作者: 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   2014-10-28 21:06:00
還是有不少的板可以去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4-10-28 21:09:00
上面不說我還沒發現 他什麼時候多這麼多退文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10-28 21:12:00
#1KJsQ4rr (GossipPicket) #1KJutTYB (Gossiping)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4-10-28 21:35:00
原來如此 只能說咎由自取了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10-28 21:57:00
再註冊一個l0lance就好了 這麼簡單.....反正你都說是"家人"的帳號了...但是怎麼文章一開頭又說是自己的帳號??
作者: O800092000 (漸升中醫診所)   2014-10-28 22:10:00
《登入次數》4923 次 帳號有老卦推 不過廢了
作者: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14-10-28 22:12:00
四千多次。如果是我。也會崩潰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10-28 22:19:00
可是我看 lolance 的解釋推文 就覺得 是lolance 登sjon
作者: likeair (我有健康的膝蓋)   2014-10-28 22:43:00
就說是自己的就好了...還可以賭一下退註..偏偏自述為使用家人的帳號..不是共用 怎樣才是共用
作者: SJon (我的未來不是夢)   2014-10-29 08:09:00
怎麼一堆人看不懂人話 我不是講了 Sjon註冊用的是家人資料所以才會講這是家人的帳號 就跟車子一樣啊 車籍是誰就是誰那台車註冊是用你爸的 但都你在開 闖紅燈被抓到當然還是要說這車是爸爸的 只是用都你在用 我的意思表示就這樣很難懂?
作者: cobras0321 (我是娜姐)   2014-10-29 09:47:00
看你這表達能力不被廢帳號就有鬼了...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10-29 11:32:00
樓樓上 你這不就等於自己爆料了嗎.....家人註冊的帳號結果是你在用 嗯...對了 提醒你不能刪推文喔
作者: SJon (我的未來不是夢)   2014-10-29 11:35:00
哪時刪推文了?請拿出證據。不說了,不仔細看文,斷章取義。我是lolance本人,現在因為lolance罰單未繳不能講話了,才用Sjon。不回應了,累了。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10-29 12:12:00
提醒你不能刪推文 =/= 已經看到你刪推文 邏輯?不用講的一附好像"眾人皆醉我獨醒"好嗎? 謝謝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4-10-29 19:00:00
車子是家人的你開家人車酒駕被抓是罰家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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