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該判決係水桶併退文處分,使用者自行消除退文記錄,
依往例將不再做判決。
二、9/4 的案件,#1KHyZd_e (L_TalkandCha) 即已答覆,
不再另做裁決。
※ 引述《hydroxylo ()》之銘言:
: (本文同時發給 GeminiMan以及在本板貼出)
: Hi, GeminiMan,
: 剛剛才弄清楚原來判決早就出來了。非常訝異!
: 為什麼會訝異?
: 因為本 id自消退文後 iPad3才又代表 boyo執行水桶,
: 這一切都發生在「貼申訴文之前」。請明察、別烏龍呀!
: 既然事實發生的時間序列如以上所陳述,又怎麼會用以下這樣的理由裁判?
: 一、按 #1B-Iapfn (L_TalkandCha),劣退案,若使用者於提出申訴後,自消
: 劣文,放棄主張撤銷劣文紀錄之訴求,組務日後將不再另行宣判。
: 二、使用者 hydroxylo 於提出申訴,隔日即陳述已消除退文記錄,恕組務
: 無法受理申訴案,更正判決。
: 再來,請問 GeminiMan有仔細確認本 id那篇文章依照當時的八卦板規,
: 究竟是板主胡亂處分而應該無罪?或是應該退文?還是應該水桶?
: 再之後才是如果本 id那篇文章只能是退文,
: 本 id自消退文後 iPad3才又代表 boyo執行水桶,
: 請問,誰是神仙能料到:
: 1. boyo先給本 id退文
: 2. 本 id自消 boyo退文
: 3. iPad3才又代表 boyo執行水桶
: 誰是神仙能料到這種烏龍事件會有時間差? GeminiMan能嗎?
: boyo先來個退文,本 id自消 boyo退文,iPad3才又代表 boyo執行水桶,
: 是到底要怎樣?兩位板主是在那邊接連表演車輪戰特技喔?
: 對於 GeminiMan在此文提出的指示 (#1KF07jdR),
: 本 id已於此文 (#1KFHX9Ho)提出具體說明,請核示。
: PS:
: 抱歉吼!應該要還原今天發現判決已經出來的過程。
: 原本來本板察看究竟判決出來了沒,還以為是這樣的:
: ============================================
: 冒昧請示。關於判決時程先後順序。
: 例如:目前已見到對於 n16482003 (Sep 28)的判決了,
: 請問本 id (hydroxylo)於 (Sep 4)提出的 (#1K28jfla)申訴,
: 判決出來了嗎?
: ============================================
: 結果,竟然領教了外間關於組務板判決品質是是非非的流言。哭哭~
: ※ 引述《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之銘言:
: : 一、按 #1B-Iapfn (L_TalkandCha),劣退案,若使用者於提出申訴後,自消
: : 劣文,放棄主張撤銷劣文紀錄之訴求,組務日後將不再另行宣判。
: : 二、使用者 hydroxylo 於提出申訴,隔日即陳述已消除退文記錄,恕組務
: : 無法受理申訴案,更正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