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同時發給 GeminiMan以及在本板貼出)
真是有嘴說到沒涎。
首先聲明,波此文是為了釐清事實、解決問題,不是來打嘴鼓的。
也請熟悉救濟程序的板友指導一下,如果組務 GeminiMan繼續堅持原觀點,
本 id還有何方法可為之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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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誰想得通啊?
為什麼 GeminiMan要自甘強化外間對組務板判決品質是是非非的流言?
原以為八卦板阿貓阿狗只要敢亂開極端的民粹支票就能選上板主,
怎麼到高一等的組務板,組務連釐清事情發生順序的起碼耐心也沒有?
GeminiMan是要搞笑還是裝傻打指鹿為馬的烏賊戰?
再次重複這篇(#1KNtFVsP)已經講清楚的,
看清楚嘿!以下一切都發生在「貼申訴文之前」:
本 id自消 boyo退文後 iPad3才又代表 boyo執行水桶,
然後本 id自認不服,這才來組務板申訴的。懂?
至於為什麼要先自消 boyo退文,
在這篇(#1KFHX9Ho)後面回應板友推文的說明裡也表達清楚了:
「怎麼能放棄申訴?自消退文後 iPad3又代 boyo執行水桶。
原先自消退文是懶得花時間、精神、體力繕打申訴文,
更重要的是等待申訴判決的時間實在太久、太久了。
坦白說,去弄清楚申訴的眉眉角角有什麼意義?」
不是那樣嗎?不自消退文卻先到組務板申訴是要等幾個月?
申訴那幾個月期間還能在八卦板推、發文喔?
本 id考量申訴要等待的時程而先自消 boyo退文有何不合理?
但是,烏龍的事情卻接著發生了,iPad3代表 boyo執行水桶,
本 id這才到此組務板提出申訴嘛!
以上事件發生的順序與前因後果,難道有很難理解?
換一種情況,如果當時 boyo一開始即認定本 id之文該水桶,
本 id還有可能去先自消退文嗎?懂?
其實,更、更重要的是:請循其本!
本 id所申訴於板務的依然是按照發文當時的八卦板規,
本 id那篇文章有達到退文或水桶的標準嗎?
GeminiMan還要再用同樣的說辭迴避該承擔客觀認清事實的責任?
要是又來裝傻打指鹿為馬的烏賊戰那一套,
PTT上上下下到底是給哪種人把持啊?哼哼~
※ 引述《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之銘言:
: 一、該判決係水桶併退文處分,使用者自行消除退文記錄,
: 依往例將不再做判決。
: 二、9/4 的案件,#1KHyZd_e (L_TalkandCha) 即已答覆,
: 不再另做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