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06] 不服gossiping/blaz判決(ilovemami)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3-02 02:06:03
※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標題: Re: 不服 ilovemami 超貼未達標準
時間: Mon Feb 29 09:17:33 2016
是針對原標題文章援引回應
認為不構成
※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之銘言:
: 板主擬好 我檢舉的 ilovemami 超貼
: ┌─────────────────────────────────────┐
: │ 文章代碼(AID): #1Mq0fdTq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超貼 ilovemami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56474727.A.774.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 69947 ! 1 2/26 hateOnas □ [文章] 超貼 ilovemami
: 該使用者的文章
: 有沒有歐美法律專家可以告訴我。
: 像這種貪贓枉法的政府高層官員在美國也是被判17年然後被宣稱是重刑嗎?
: 之前看訴訟雙雄,好像光是一間公司高層亂來就要被關十幾年了,遑論政府官員呢?
: 已經是再問問題了 所以我認為這是問卦 請求板主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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