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Darknies
案件類別: 一般
看板板名:Wanted
被申訴人:redskyfly
申訴訴求:版規7-2執行證據過於牽強
申訴內容:
證據1~9 溝通的來往信件內容
主述:
redskyfly板主認為我在Mon Mar 7 19:57:41 2016發表於Wanted的一篇文章違反了
版規7-2的規定
由於已經透過多次與板主的協調 並未取得共同認知
故此來這邊請小組長定奪
在此我必須重申 在文中的你/妳 是給閱讀此文的閱讀者
並無法透過任何輔佐之直接證據來說明我是要給誰
但是redskyfly板主卻硬要用個人的判定來判這條規定
懇請小組長協助定奪
以下是版規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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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違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1.舉凡真實姓名、電話地址、學校科系、非公開之電子資料(加密之相簿部
落格、MSN、SKYPE、電子郵件等帳號以及密碼)..等私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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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允許針對特定板友或ID留言或是有相關徵求,
如果需要請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該板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