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ianpig5566 信箱]
作者: GoodElephant (蟄伏,是為了發更廢的文)
標題: Re: 水桶申訴
時間: Fri Apr 1 10:23:30 2016
惡意的點在於
明知故犯
沒先知會原作者就轉出文章
視為惡意轉錄
如果你是因為手誤轉錯馬上在該版刪掉的話
我還可能裝做沒看到
明知故犯的話
六個月
偉大倒是不敢當
只是比正常人抗壓性高而已^^
過獎
※ 引述《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之銘言:
: 偉大辛苦的板主您好:
: 昨日轉錄了您的板務公告文章至板主主板,並就女板目前的問題,以及板主上任不久即下
: 任的問題供板主們進行討論。
: 今天收到了水桶信,因為轉錄他人文章而水桶6個月,
: 剛剛閱讀了板規,發現板規3所規定之水桶天數為30天,惡意或累犯者會增加,
: 因此,想詢問惡意轉錄文章的標準為何?
: 我轉錄文章用意僅在於:
: 1. 就女板板主狀況進行討論
: 2. 板主上任後不久即下任之相關罰則
: 還請英明的板主解答,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