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 zz71
案件類別: 速件
看板板名: Gossiping
被申訴人: blaz
申訴訴求: 撤銷水桶
申訴內容:
我在#1N3ivacC (Gossiping) 文章裡推文
推 zz71: 內灣喔 先猜客家人 04/14 07:21
我被判決推文引戰 判決7天水桶
申訴理由是(1)這種未看先猜XXXXX 已經是鄉民們的慣用推文系列
如果依此邏輯和水桶標準 往後.....
未看先猜 原住民 或 閩南人 也是引戰族群 一樣水桶
未看先猜 北部人 或 天龍人 或 南部人 也是引戰
未看先猜 新北 或 台北 或 台中 或 高雄 也是引戰
.........不及備載 多數鄉民都要被桶了 也造成版主群的管理負擔
(2)我和另一位鄉民 推 mim5566: 客家人不ey 被因推文引戰而判7天水桶
但實際上我們兩人的推文 底下的推文並沒有因此而被"戰"起來
根本沒引戰的事證 結果也沒因我們的推文而被"戰"起來
所謂"引戰"純屬blaz的情緒性臆測 有失公允
(3)不論是我的 未看先猜XXX 或者 mim5566的 XXX不ey 都是PTT慣用推文
如果說先猜XXX 或者 XXX不ey 就是引戰的話
那半數以上的鄉民 都要被水桶了
其他版主都從寬認定 不曉得為何blaz會認為是引戰
因為我不常上線 加上信件往返 雖然7天期已過,但仍希望撤銷判決
否則不曉得那天我會不會又因為 先猜XXX 或XXX不意外 就被認定是引戰而累積。
我國現在是言論自由的國家,不能因為版主個人或情緒因素,對"引戰"一詞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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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處禁言7日。
[註]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證01]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證02]二、板主公告。
[證03]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