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waldo870
案件類別: 一般
看板板名:wanted
被申訴人:missdeer
申訴訴求:不服wanted版主missdeer禁言退文之處份及一些建議
申訴內容:
ptt是一個學術單位,也因為眾版主的的努力才能達到今天的規模
眾版主也非常辛苦,今天也不是很想浪費貴版資源
今天僅針對這件事情,而非針對版主或他人,本來也不希望見到這樣的情況
我也有寫信給版主陳情與溝通,也希望版主幫忙,惠與不要退文或初犯之酌量處置
真的很遺憾,版主從轉信給我之後就再也沒有回覆超過72小時,
寄信給另一位版主coolbecool超過72小時也沒有回應
對於版規解讀的疑慮,我也有與版主理性溝通了
個人不服申訴與建議原因有:
檢視我的劣退原文,標題原意為 徵求聊天,內文文意均為徵求聊天,
當時也正在修標題跟內容,但被水桶之時是最初的文稿
僅有一行文詢問本板收不到信之真相 [八卦],連提醒告知都沒有就被
版主 "卦什麼卦" 水桶了,有點被文字獄,有點感覺被嘲諷
但是僅一行文的二字就判斷有點無言,收不到信何來的八卦之說,
板主 missdeer 援引前板主 VOT1077 的公告9-10,討論徵求八卦議題者,
視為鬧板者,劣退並水桶一個月。
我想反應組務認為處置上有不妥跟失當之處,惟收到不信何來的八卦之說,
故本次前來申訴為此的爭議,不得不申訴尋求我的權益及公正的判斷
此案多次懇請板主,仍照原判,令人無奈。
懇請組務聽求我的陳訴,另有一些建議,希望採納。
申訴主要是針對一行文之不當判決,或判決過當。
1、根據wanted板規9-10,版主沒有提醒(給予警告)使用者的義務,
但這種完全主觀的判定卻沒有(公告或口頭)提醒使用者就予以懲罰的作法是否失當?
版主並無以推文、站內信、水球或任一聯絡方式告知違反板規。
之前的版主還會提醒,這次一行文被禁的有點沒道理。
之前的版規有提到
爬文原在之前的版規是公告說對於八卦類文章造成版友間過度討論得公告警告並鎖文,
或是刪文處份。
為何要那麼嚴重的退文處置?
2、依 Wanted 板的相關板規,以及看板文摘解釋板規,
並無依個案判定且先前案例與我的都沒有相關
並無法判斷是否為違反wanted版第九條
(含板規 9-10) 。且板規未規範八卦的定義與細則。
我覺得板主 處分援引板規不當。雖提出 Wanted板規第九條,卻未涉及第九條
嚴禁鬧板文章、禁引戰文(轉錄他版引戰文亦同)。
《違者視情節砍文或設退文,並水桶~永久停權處份》之情事,
僅涉及文章第九條之十,主條之不符,怎麼能夠用第九條之十來判定。
況且我的一行文就依第九條之十,而針對文意及版規,也顯得判斷我的句意有失公正。
再查我在本版歷年來於版上之文意,均無鬧板文章、禁引戰文之前科。
這樣的文只是聊天而已,更無討論他板之內容。
更何況,我沒有徵任何版友的 的八卦圖集 懶人包事件,
或是PTT所有版面事件 懶人包的文章出現
或是討論相關議題
經查公告18(如上述),也與本人言詞與行為並不符合。
不符合之要件,為何會因此項版規就被桶了,我覺得有不當判決,或判決過當。
本人所徵求之聊天,所談內容何來有事,
亦無法預見有"懶人包、檔案"之可能性,故也無所求之之目的。
本人所徵目的與內容是單純聊天,亦無得知相關檔案預見,何來求檔、問卦內容之可能。
更何況,我都徵求的是收不到信的了,何來八卦之有?
如果真的有收不到信還能有八卦,
如果收不到信還能有八卦,
那我也真的無奈,我也真的不是來鬧板、引戰。
3、本人遭劣退依板規第九條之十辦理,然查板規第九條規範與本人行為不符,且無載明
有公告18之延伸。且於「八卦」未有明確定義上,即本人發文前即使瀏覽過板規,
依板規發言,都在版上那麼久未注意有此一條規,亦無法得知板規與公告有連屬關係。
這樣子的判斷, 一個月的水桶公告說明判定為「徵求八卦」,
然我的發文是「徵求聊天」,明顯的版主判斷且判決有不當
且從一行文意應該看不出真有「八卦」意圖。
板主不應因二個字,跟一行文就判定,
況且文意是徵聊天,都徵求收不到信了,真的何來八卦之有?
且亦無與板主溝通信件中,板主所回覆「判斷是徵求與版上相關八卦」之情事。
我也是看了不知道誰,我看到好多公告也沒見到像我那樣,
推文也有多數人不知道此規定,至少我看過上千個被桶公告,
但因為我這樣一行文二個字就被桶的,這世界還有文字獄的?
況且我對wanted的八卦完全不了解 加上並不是我的原意,也非引戰跟鬧板。
看我所有在版上的推文、發文就知道 我跟wanted那些相關八卦根本沾不上邊
對於一個一行文 不了解明確的字意 為何還能被說是徵求八卦
怎麼會知道收不到信了,有那麼難以理解嗎,這樣的徵聊天還能被退文?????
懇請版主跟組務明察。
版主劣文通知及申訴回覆信件中(附一)均使用"徵求與版上相關八卦"為規範標準,
然查本人因上述板規第九條及公告18,均無版主所說的"徵求與版上相關八卦"
明文的那一行之中,
本人無法理解版主卻因"徵求與版上相關八卦"
而認定我犯上述板規第九條及公告18之道理。
然而我的發文,係針對長期徵求收不到信件做出評語,非針對所有的「版上相關八卦」,
相關證據尚不足以判定為對「徵求與版上相關八卦」之情事,且未明確有違反第九條
嚴禁鬧板文章、禁引戰文(轉錄他版引戰文亦同)
《違者視情節砍文或設退文,並水桶~永久停權處份》之情事。
4、
我未具體寫出"收不到信"的心酸之相關情事,都不知道是第幾次的心酸
然我對男生徵聊天都收不到信,就因八卦二字被桶,雖然我也此無知所犯也很無奈
但即與公告之「八卦」訴求內容不合,且本意跟本不是如此,我也只是要聊天而已
即然無法判定是否涵括wanted公告之所列舉之內容,且未有更明確之詳細定義。
我覺得這樣對我的判決很不合理,而且太重。
雖然我有寫出兩字「八卦」,我也承認,也是遵守版規的人,也向版主訴情非故意觸犯。
但對不涵括在內,卻仍被這樣認定,還是今天這樣的判決,讓我覺得有失當之處,
今天來組務板提出的訴求,也是因為我初次違反八卦板的板規第九條,
然而版規9並無初犯條例,
版主說的是版規4才有初犯條款,無法幫助我。
我沒有疑似違反板規第九條 鬧板文章、禁引戰文(轉錄他版引戰文亦同)。
《違者視情節砍文或設退文,並水桶~永久停權處份》之情事
這樣就被判一個月加上半年的因退文而相關版無法發文,
我覺得這樣的判決很不合理且很重。
為何我就不能如第九條所述違者視情節砍文呢?
為何不能夠告知我一聲就好呢?
難到沒有任何的幫忙或協助我的方式嗎?
至今我的退文都發生在汪踢版,您可以查我的所退文記錄,
十年多來,在這2008天以來真的都發生在此版
這次這樣會影響了我在股版、手機版、電影版的無法發文
就因為這樣我就變成要180天後才能夠在那些版發言
我這樣子就莫名地被限制了部分版言論的自由
就不能依版規九,警告我一聲,情節砍文就好了嗎???
另查因板主所採用水桶參照為違反2008年時前版主所做公告,該公告茲因於當時八卦版
有重大事件因此前版主特為公告不得徵求版面事件的八卦圖集及懶人包,事件過後不
得徵求八卦及懶人包並未納入該版規規範細則中,
且本人之文章與此內容並無相關。
板主已知本人所徵求的是聊天,是以先入為主之印象依上述板規對本人做出處份,
致本人現今被劣退加水桶的處置,我覺得原文並無違反板規9,懇求撤銷判決。
也建議板主群修訂板規,明確的定義此條。宜更改判罰準則,
看板針對違規行為的定義標準不一。我的文不應該因此規定所重罰。
另外,建議現任板主群,可修訂板規,將「初犯條款」「條文管理」
和「八卦詳細定義」罰則更加清楚劃分。
今天我這個是個案,真的是初犯,且不為第九條所說的鬧板文章、禁引戰文,
且不可能會有這樣的事
雖然板規即以明訂形責罰度,但於像我這樣的個案,應有初犯條款之沿用
不然,前幾位的申訴已有此情況,若下一個人又像我一樣,而且陳情還不行,
只望我申訴之陳情能有公義公平公正的判斷。
5、退文機制為PTT的功能之一,由PTT站方賦予板主之權力,
許多看板皆有退文之罰則,如某板板規,
第一次被退文,需要三天才可去申請刪除退文,接著會進入180天的冷卻時間,
若是在這期間又被退文,則需要等待180天到才可申請刪除退文;
"對於八卦類文章造成版友間過度討論得公告警告並鎖文或是刪文處份"
上面這句這是版規公告提到的,為何我沒有版規九的情況
也沒有站規的違規情形
1. 違反板規之累犯或違反板規情節重大者
2. 惡意違規者
3. 惡意破壞看板秩序者
ptt的版主可以使用的處罰方式,包含以俗稱的水桶來予以使用者在該版面禁言
(無法發文、回文、直接寄信、推文或噓文)以及俗稱劣退的劣文退回,
劣文數量會影響『所有版面』的發言權
(比如劣文2篇的人就無法在所有發文標準設定劣文要低於一篇的版發文)
由於劣文影響的是我所有版面使用權(及多半的發言權),而且申請刪除非常麻煩,
一般有經驗的版主不隨便於版規內制訂劣文處罰。
今天被如此非常扯的規定,這樣二字的判斷就被桶了,
首先ptt本身具有很多熱門版面,汪踢這樣真的很令人心寒
而且另一位版主沒有回覆,可見對此爭議,理應還我合理的發言權
但是我這樣的提到,不該如此文字獄。版規居然禁止使用者提到八卦2字,
即使你不是徵八卦,不管你是徵聊天,有提到字,就文字獄重罰
即使我跟本收不到信,對物沒有的東西,也不是人,都當八卦加重處置,
即使我跟他相關的公告內容跟本沒關連性
而且還不可以說版規以外的地方哪裡可以找到相關的公告資訊…
而且也不詳盡,判斷偏頗,更慘的是只要犯一次,劣文就來了,
我的『大半版面』的發言權就都受損了…
我是徵聊天提到徵不到信而已,沒有八卦,沒有信何來八卦?
就有這樣罪大惡極嗎?(這條版規現在加重成『初犯』就水桶30天+劣文)
從適當性來看,罰則定的這麼重,目標是什麼?
好笑的是,目的原本是要防止惡意破壞看板秩序者,
我身為發文者今天跟本沒有這樣的意思,長期也是如此,就得到水桶30天+劣文,
請版主不要被良心蒙蔽了,但是不管文章內有沒有那2個字,
其他的人發文有提出他版的內容,其他的人照樣會推文寄信,跟本只是文字獄。
況且收不到的信 沒有信根本沒有惡意效果,
我在『多半版面』的發言權就都受損了。
今天我要爭取我的權益,也想要版規修正。
實務上也不可能直接把所有提出他版的內容,但沒有提到八卦2字 擦邊球的人造成,
先判決30天水桶禁止他們鬧版(講難聽點,想鬧版的知道規定,即便版面上被水桶,
照樣可以多開分身發文,等於根本沒意義,但我沒有分身,2008天以來如一都是,
都在汪踢版不小心無奈被退文)
今天這條版規變成名副其實的禁句版規,有沒有『八卦』2個字,
就是你ptt很多版面有沒有發言權的差別。
況且收不到的信 ,沒有信如何有八卦?
真誠的想跟版主溝通,卻沒有絲毫同理心,寫信給另一位版主也都沒有回覆
因為一行文二個字的爭議,所以要用劣退我影響其他多半版面的使用權?
之前的版主還會好心提醒,今天來看汪踢版都不汪踢了,
第九條明明就提到違者刪文,今天這個的一行文不足以判定,
沒有信如何有八卦,不提醒退給的很隨便。
讓人不禁懷疑制定這堆版規的人,到底是有多喜歡妨礙使用者的ptt多數版面發言權。
記次警告到永久水桶的違規都有明確的行為認定,而且我還有編修,
被退文卻是我最初的文句,之後有修正,但這樣的水桶的違規又退文,
實在讓人不禁懷疑制定這堆版規的人,到底是有多喜歡妨礙使用者的ptt多數版面發言權。
今天我沒有以下的違規情形
1. 違反板規之累犯或違反板規情節重大者
2. 惡意違規者
3. 惡意破壞看板秩序者
這條版規制定也是有他的時空背景與目的,但今天完全沒有顧及底下幾個重點:
(特別多條版規也是,2008天以來我所有退文都發生在汪踢版)
1.適當性:
一行文句意爭議,處罰條文對我根本無法達到預期的目標 對該處罰對象反而版主難罰
2.必要性:
刪文明顯比劣退要無損害,使用劣退已經超出維持秩序的必要程度,
嚴重侵害多數人的權利,更讓我的言論自由嚴重受創。
先前也有人因為像我這樣也來申訴
3.狹義比例原則:
處罰退文不僅沒達到保護版規的目標,反倒嚴重侵害版面使用者的發言權。
基於以上論點,加上在組務這版看到申訴過去也有其他人因為這條也來申訴,
加上不少對汪踢此版的申訴,我認為有建議跟申訴我的權益的必要。
而且我覺得我被一行文2個字就被嚴重處罰,我認為這是不適當的判定,
也嚴重侵害長期在ptt版面使用者的發言權,要我因為這樣而且沒有信何來八卦,
就要我在其他版180天才能夠發文,這樣合理嗎?
先前被水桶我也想來申訴,也是因為一行文的句意,不過七天就過了,我很忙就算了
又發生這樣的文字獄判定,反到還是讓發文者的言論自由嚴重受創的危險,
我真的只是徵聊天,堪稱目前我看過最好笑最慘重的處罰。
懇請版主,管理員,針對此案,予以重新檢視改判。
或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ptt站規,
我覺得判定退文與水桶處分案之判決不應該成立。
我也覺得版規對此應該要再省視
我不服板主 missdeer的處分理由,
認為原文並無違反板規9,懇求撤銷判決。
望組長重新裁量,懇請板主或組務處置,還我一個正常的處置。
上述幾點為本人申訴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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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轉錄時請不要改變文章標題,轉錄後再使用大T變更文章標題;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處禁言7日。
[註]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證01]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證02]二、板主公告。
[證03]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