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4] 不服wanted板主 missdeer 禁言處分(信件)

作者: waldo870 (基隆的林旺哥 )   2016-10-11 20:38:16
※ [本文轉錄自 waldo870 信箱]
作者: missdeer (親愛的)
標題: Re: 版主你好,我不知道初犯,非常抱歉
時間: Fri Sep 30 12:06:46 2016
版主群依你內文徵求
另外,
有沒有男生徵都沒有信的八卦
判斷是徵求與版上相關八卦,處版規9-10
版規9-10明文規定不可徵求八卦相關議題,一有違規即水桶且文章劣退,
10.於內文或推文徵求或提供八卦、懶人包者,水桶一個月、文章劣退。
先前亦有類似的相關判例,可至版上精華區刪文備份查詢,
且版規9並無初犯條例,你說的是版規4才有初犯條款喔,
所以我沒有辦法幫你解除水桶跟消除退文,
之後發文也請先詳閱過版規再發文,避免發生類似狀況。
9. 嚴禁鬧板文章、禁引戰文(轉錄他版引戰文亦同)。
  《違者視情節砍文或設退文,並水桶~永久停權處份》
1.舉凡洗板、以相當不恰當的言詞針對本板或是版友,皆全面禁止。
2.嚴禁轉錄他板引戰文章,或是發表引戰文章,引戰文章的判定
係由版主視文章後續討論狀況得以公告鎖文並對發文者處分。
3.鬧版情節嚴重,版主得依心証給予加重處分,或是設定永久停權ID
4.經常性發佈文章造成版友閱讀上之困難者(隱形文字、特殊方塊符號標題)
視同鬧版者。
5.經常性或多次違反相同版規者或徵求水桶者皆視為鬧板。
6.禁止未經同意使用他人ID發文造成他人假象者。
7.對於帶有嘲諷意味的模仿文得經原發文者檢舉後(不告不理)
版主得以心証判定鬧板與否,並給予處分
8.另外,惡意推圖文或濫用推圖文經版工公告警告不聽者,一樣水桶一週處分
9.本尊與分身視為一體,被水桶期間嚴禁再用分身po文及推文。
若經查證為同一人所為,水桶時間所有帳號水桶三個月,多次累犯者加重處分。
10.於內文或推文徵求或提供八卦、懶人包者,水桶一個月、文章劣退。
11.違反站方規定者,經查證亦比照鬧版處分。
(20140916修訂 版規9-5、9-9、9-10、9-11)
※ 引述《waldo870 (基隆的林旺哥 )》之銘言:
: 版主你好,早安
: 我真的不知道這規定......
: 我忘了不知道誰的文有過
: 我看版很久了,也都沒注意公告過有這個...........
: 我不是故意觸犯版規的…....
: 一個月也太久了,能否輕一點................
: 而且這個跟八掛沒有相關
: 我換成笑話2字也可以呀….......好想哭欸
: 而且退文我就別版好多版不能夠推文跟發文了.........
: 刪退文又要3個月,我也不知道為何我莫名其妙有劣文.........
: 非故意觸犯
: ,版主群判斷後屬實後得於隔日協助解除水桶,
: 求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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