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4] 不服 Wanted 板主 LittleCalf 判決

作者: LargeEagle (Dorsey)   2019-05-01 16:42:53
※ [本文轉錄自 LargeEagle 信箱]
作者: LittleCalf (小萌牛)
標題: Re: 《申訴》違規處分:版規8
時間: Wed May 1 13:59:02 2019
午安,還是要跟你說
很抱歉,我不會更改判決
幹話這詞一直以來
都是以不雅字眼或版規6-3處理
或許過去的判決的確不能代表未來也該如此
但是我認為既然知道過去將幹話視為違規
如果認為不合理應該主動提出
而不是違規後才去質疑
不過你依然有申訴的權利
如果還是覺得有疑慮可以自行去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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