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處理本組案件,文章代碼 #1TT8jDMF。
引述違規文章內容
01│作者: guohuo () 看板: Gossiping
02│標題: [爆卦] 北縣中和漳和國中某教職員侵占我50元
03│時間: Thu Feb 28 18:11:16 2019
04│太過分了 不得不爆料 一定要講出來 不然我死了都會從棺材跳出來爆料
05│我在1996/9~1999/6讀台北縣中和市廣福路39號的縣立漳和國中
06│其中有一天 我又在班上被霸凌的時候 剛好在喝水
07│我就用水撥回去反擊
08│結果立刻從教室外面跑出一個不知名的教職員 年紀約35~40歲
09│說我在玩水 要罰我50元 中華民國教育部有規定可以罰錢?
10│這位教職員罰我50元 但是我連他的職級姓名單位都一概不知
11│就傻傻的付出我皮包內僅有的50元給那位漳和國中不知名的教職員
12│造成我當天因此沒錢去買便當 中午只能餓肚子
13│這太過分了吧 校風爛 升學差 當年甚至還有教職員欺負國中生
14│連50元也要侵占
15│爛
16│那個不知名的教職員會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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