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ugalex (大R)》之銘言:
: ※ 引述《FECer (阿賢)》之銘言:
: : 如同申訴人所說
: : 公開看板屬大眾看板,大家可以在板上討論與板屬性有關的事情
: : 同樣的也可在板上針對板務進行公開討論以尋求對板更好的意見
: : 所以小組長建議 r板主應開放板友於板上針對板務事項進行討論
: 有關於我曾說過的"個人的風險評估" "自己的標準"等等
: 這是以版主立場下所做判斷。
: 處理板務 我相信每位板主、甚至組務,都有自己處理的一個準則存在。
: 例如:什麼樣的情況下該怎麼寫公告,該以什麼準則處理板友間的爭執等等。
現在的問題就是你的所謂「身為版主的個人準則」遭到質疑
你不懂嗎??
講白話文就是,我們不信任你的「個人準則」具備身為一個版主應有的水準
而小組長已經裁決你的這個「個人準則」是有問題的
不管你給它安上什麼名目,它就是有問題的,懂嗎??
: 而我們並不是全時間禁止討論板務
: 以下 請讓我對lwghost對於本人以"個人版"管理看板一說做反駁。
: 以下引用本版文章代碼 #1Dszl_-v之公告文:
: "而有關在看板討論版務一事,雖然於看板討論版務並無不妥,
: 但是也有板友反應不希望在看板看見此類文章。
既然你自己都認為「並無不妥」
又為何可以因為「也有板友反應」這種理由而禁止?
那「也有板友反應希望在板上討論板務」的這些「板友」難道就不是板友?
這個邏輯難道沒有問題?
東西在那裡,要不要看有選擇權,不想看的人可以選擇不要點進去
但是禁止東西呈現,讓想說話的人不能說,讓想看的人不能看
就是對言論自由及公共利益的侵害!
你根本一點都不明白什麼叫做「公共性」
: 因此我們採用以站內信討論作為主要討論管道,或是在公告文下以推文討論。
你對「站內信」的處理態度,正是本次申訴的起因
如果你的處理態度不是如此,而是有討論空間甚至只要是展現出討論誠意
即使確如另一位板友所言,你這樣的做法已與站規相牴觸
我都不至於會來申訴你
我就是要說,跟你用「站內信」討論一點用都沒有!!!
因為你從頭到尾一點點都沒有放下你的自我中心主義
至於公告推文下討論
推文再怎麼寫能寫多少?文字受到字數限制被拆成N段
意見還沒完整陳述就被打斷,然後就演變成吵架
原來在板主「身為板主的個人判斷」裡
容易引起吵架的推文,比讓大家好好地把意見完整陳述的發文、回文
更適合做為溝通、討論板務的平台?!
: 若是以推文或站內信以外的方式表達意見,則刪文處理,若有不便請見諒。"
: 一般來說 如果是公告文(除了警告 or 水桶外),大部分都會公告文開放推文
: 讓板友們表示建議。
: 目的是不讓有心人士趁機假討論名義行洗板之實,以及讓討論板務文影響其他板友
: 於日文板之閱讀權益。
如果你身為一個板主,連什麼是「假討論名義行洗板之實」
又什麼是「批著吵架的外皮認真要討論事情」都沒有辦法判斷、處理
(對,我不贊成這樣的方式,但我認為他的討論誠意比板主高多了!
更何況,需要讓人家用這種手段來彰顯問題的對象,豈不是本身已有問題在先?)
對整個板務的態度是「為了避免OOXX危機,所以我們統統不要開放」
說真的,只會讓人覺得你根本完全沒有面對問題、處理問題的能力罷了
: 也能在短時間內 快速的觀察板友們的建議
: 也許這樣做與 板務應於看板討論 之意思背道而馳,但是這是版主群為顧及雙方權益所
: 作的權宜之計。
: : 以上 如有疑義請提出
既然都知道「背道而馳」,又何來什麼「顧及雙方權益」的「權宜之計」?
背「道」就已經是對權益的最大侵害了,哪裡還有什麼顧及?!!
你邏輯真的很差耶!!!
我講坦白一點,你所做的一切,都正在侵害日文板每一個使用者的使用權益!!
不論是任何「一方」,因為你已經根本地侵害了板上的言論自由及資訊自由
(「雙方」究竟是哪「雙方」?這也是個很吊詭的問題
什麼時候板主還被賦予了將板友分邊的權力?)
「勿論、生きた文化の最奥に近づく自由のグレードは個人によってまちまちであり、
教科内容によってもいろいろに差があるだろう。けれども、誰は能力があるからそ
れに近づく資格はあるが誰は近づいてはいけないと外側で決めつけるのは、自由へ
の侵害であ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