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答辯] Eng-Class版pierse對於sougly申訴一案

作者: pierse (冰火)   2013-12-19 13:18:38
※ 引述《sougly (5566得第一)》之銘言:
: 板規並未有警告條例
: 有前例也只能表示你違規已久
: 若我沒看錯 板規的發表者似乎也是你呀?
: ★ ! 5 3/15 pierse □ [公告] ★英文板板規★(發文前請先詳閱!)
: 身為板主自己訂的板規從未遵守過了
: 請問板規何處有寫到會先給予警告呢?
本版版規有寫禁止版主給予申誡嗎?
: 禁刪改推文是站規規範 並非你一個小板主就能開放讓板友刪改推文 ok?
站規無禁刪推文
推文是否禁刪本就由各版自定
不要搞不清楚還指鹿為馬
並非你一個小板主就能竄改站規,ok?
: 知法犯法? 我只知道不會被水桶
: 規板寫在那 卻一變再變
: 法一直在變 我怎麼會知法
有沒有知法犯法
請見證六
: 原來沒發過文就不是板友喔XD
: 這幾句看起來就是在說
: 『發過文 是我認可的板友喔 所以警告就好』
: 『未發過文的 非自己人 就可以嚴格懲處?』
: 你講的話就顯見你的判決不公了
: 同樣的違規行為只能用同樣的懲處
: 卻自行腦補有發過文的就一套 沒發過文的就另一套
: 如果這不是偏袒 那還有什麼是偏袒呢?
本段不是在強調你是板主
而是強調你亂版意圖明顯
你不是"同樣的違規行為"喔
你是接在違規文被公開懲處後"仿發違規文"
何來同樣?
: 首先 我問單字又何來報復可言?
: psychopath可問 而你也默許 頂多警告
: 而我問單字就是鬧板 就要永久水桶?
: 其次 我在信中說了啥 說tussh什麼 那就叫作「私事」
: 你能管的就只有看板上的文章違規
: 我的文章違規就是警告 或者水桶
: 拿信件裡的恩怨情仇 或是拿我是他板板主身份 來判決 就叫公報私仇啊
: 有哪一條站規說x板板主 到 o板違規就要加重?
你大概是忘了
你是板主是你自己寫信來講的
不然你以為sougly會吸引人想去知道他是誰嗎
: 還是你板規有寫? 有寫我就認了啊 但也請你拿出板規證明
: 沒有就是亂判嘛
: 任何板板主到其他板 就是一般板友而已 就是依照一般板友論處
: 難不成你去吃鼎王 說你是eng-class板板主 還能打折?
: 扯一堆板主板主的 你怎麼不說當板主還要以身作則捐錢給ptt
: 還是當板主就不用吃飯啦?
沒人把你的版主身分當甚麼
基本是你是哪個版的版主關我甚麼事
所以搞清楚
是你特地寫信來告訴我
怕你忘記, 請見證二
: 本應該比照一般板友懲處
: 卻自以為板主是聖人該加重 這不是判決不公是什麼?
所以我管的就是板上違規文
你就是比照一般亂版的版民懲處
: 身為板主處理違規文章 本應針對違規之「文章」 而非針對「人」
: 居然可以說因為是他板板主所以應該要怎樣怎樣
: 那是女板友違規你就「因為是女性 所以擇輕審判」
: 是男板友就「從重量處」?
你接在判決文之後仿發違規文
就是亂版
亂版在本版就是處以永久水桶
沒有從重量處
: 板規判決還能去思考這些與違規文章無關之事嗎? 此說法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 若連這基本法學都不懂,如何保持中立,如何獨立審判,如何公平公正。
所以我沒考慮無關的事啊
你的文章就是明顯亂版
就是永久水桶
版規寫很清楚
不懂法學的是你
難怪連站規沒規定的事都被你胡亂搬弄
: 你講了好多都是私人恩怨喔
: 我跟psychopath有什麼恩怨
: 是你身為板主能拿來當裁量權依據的嗎?
: 你只是在承認你在公報私仇XD
: 你身為板主 唯一的裁量權就是針對「板上違規文章」「依照板規處理」
: 其餘板主的人品或板主帥不帥 或是跟誰有什麼恩怨
: 都不是你一個小板主所能評論的
你跟psychopath的私人恩怨確實與我無關
所以已經判違規了
你仿發違規文就是亂版的裁量依據
所以照版規判你永久水桶
: 身為板主還不知道被水球騷擾應設黑名單或至violation檢舉?
哈哈
那你連身為板主還不知道判決不公要到組務申訴而不是仿發違規文的常識都沒有
: 卻利用身為板務 把已經處份之違規文劣退
我可沒濫用職權喔
你的亂版文發在我的版上
版主當然有權劣退
另外
劣文就在刪除功能項下
版規載明版主可視情況刪除文章
被設劣文之可能性早已涵蓋於其中
設劣文就在刪除項下
是誰告訴你刪除文章不包含劣退?? <-這才是你自己腦補的吧
從頭到尾是你自己擴大解釋
難怪連站規沒規定的事情都可以被你拿來胡亂搬弄
: 此舉早非正常流程
: 講白點 若你不是板主 而我騷擾你 你要怎麼劣退我文?
: 沒有嘛! 還不是要到violation檢舉
: 然而因為你是板主 有權限 所以濫用職權 濫劣退文章
: 再者 該板板規
: ∮違規文(凡觸犯者得經板主認定逕行刪除,並處以水桶兩週,期滿請自行來函
: 解除,不另告知。)情節嚴重或屢犯者得視情況加重懲處期限!請板友自重!
: 3、戰文: ║
: ║  凡發文、回文或推文帶有「挑釁、歧視、謾罵、明批暗諷、酸人、人身攻║
: ║  擊」等不當內容者。(板主公告審理鎖文禁推後,針對同事件繼續回應者║
: ║  亦比照懲處之,私信騷擾板主者亦同。) ║
: 我不知道身為板主 貼出來的板規只敢貼出片段 不敢全文貼出是哪招
: 明明是情節嚴重或屢犯者得視情況加重懲處期限!
: 為什麼你貼出來的就是少了期限2個字呢?
: 板規從頭到尾都沒有劣退二字 只有 逕行刪除,並處以水桶兩週
: 你又有何依據憑個人喜好劣退?
因為你看不懂版規啊
「加重懲處期限」上面寫很清楚
就是懲處,期限皆可加重
版規上哪裡告訴你「只能」加重期限?
如果只有加重期限的意思
我寫加重期限就好了
何必多寫懲處
你的期限已達永久水桶
自然已無須加重期限
所以加重懲處設劣文
這麼簡單的道理
你很難懂嗎?
: 再說了 你敢拿出這條板就更妙了
: 開頭就是檢舉psychopath違反這條 卻只有警告一次 板規不就寫明著逕行刪除
: 多次提醒還仍我行我素 然後認為別人是鬧板
: 不遵守板規的到底是板主 還是別人呢???
沒有人依喜好劣退
而是你自己亂詮釋他版版規
又自以為可以至他版亂版撒野
版規已明定
針對同事件繼續回應者
包含私人信息騷擾者亦同
得視情況加重懲處
永久水桶時間為12月16日15:10:37
你針對同事件繼續回應的私人信息時間在12月16日20:16:04
所以原案依本版版規加重懲處
: psychopath sougly
: =====================================================
: 應判決 刪文 水桶 刪文 水桶
: =====================================================
: 實際判決 鎖文 警告 劣退 永久水桶
: =====================================================
: 這就是判決不公 濫用職權 依個人好惡判決
: 建請小組長重新考慮此人是否適任板主
: 根據過去申訴文 此人經常我行我素 把公開板面當個板使用
: 自訂板規卻從未遵照板規執行過
: 完全不適任板主
: 整理如下:
: 1.板規未有「警告」條例 卻自承經常如此
: 2.對於發過文板友 即從寬處理 對於未發過文之板友 就認定是鬧板 永久水桶
: 同罪不同罰
: 3.已判決文章(有公告為準)
: 為報私仇而故意劣退他人文章(無改判公告 且板規亦無劣退懲處)
: 一罪二罰 公報私仇
: 4.公告謾罵 身為板主只有該看板的文章裁量權 只能針對違規文章處理
: 該板主的公告卻針對本人 以及其他無關違規文章之私人恩怨做出他個人之評論
: 我真不知道在公告加上個人意見、針對某人評價是哪招?
: 即使是法官也只能以罪論刑 不會因為犯人喜歡5566就判得比較輕
: 5.處理違規文章 從未依照板規處理
: 板規寫著應刪文 水桶 他卻警告 鎖文
: 板規寫著應刪文 水桶 他卻對我永久水桶 劣退 完全無視自己訂的板規
: 以上,此人從未遵照板規行事,已不適任板主
作者: TouchAgain (謝謝)   2013-02-21 16:22:00
噓:不一樣的 只有對象不一樣 你的判決就不一樣
作者: TouchAgain (謝謝)   2013-02-21 16:23:00
你以為你是萬人迷大家都想騷擾你喔? 拜託~人家只是看不
作者: TouchAgain (謝謝)   2013-02-21 16:25:00
慣你的胡搞瞎搞跟你抗議而已 Don't flatter yourself!
作者: TouchAgain (謝謝)   2013-02-21 16:27:00
什麼叫"抗議"你懂嗎? 就是你做的不對人家跟你反應!
作者: TouchAgain (謝謝)   2013-02-21 16:32:00
還有,你的條文都根本在曲解,大家都在ptt混10年以上了
作者: TouchAgain (謝謝)   2013-02-21 16:33:00
每次都解釋的那麼可笑~期望誰認同阿?
作者: TouchAgain (謝謝)   2013-02-21 16:59:00
Hoding a grudge的就是你自己 這麼明顯還在坳
作者: pierse (冰火)   2013-02-22 01:28:00
感謝您的發言~ 證明亂版的人所見略同
作者: TouchAgain (謝謝)   2013-02-22 11:30:00
應該說被你濫用職權bully過的人 所見都會略同的
作者: TouchAgain (謝謝)   2013-12-21 16:22:00
噓:不一樣的 只有對象不一樣 你的判決就不一樣你以為你是萬人迷大家都想騷擾你喔? 拜託~人家只是看不慣你的胡搞瞎搞跟你抗議而已 Don't flatter yourself!什麼叫"抗議"你懂嗎? 就是你做的不對人家跟你反應!還有,你的條文都根本在曲解,大家都在ptt混10年以上了每次都解釋的那麼可笑~期望誰認同阿?Hoding a grudge的就是你自己 這麼明顯還在坳
作者: pierse (冰火)   2013-12-22 01:28:00
感謝您的發言~ 證明亂版的人所見略同
作者: TouchAgain (謝謝)   2013-12-22 11:30:00
應該說被你濫用職權bully過的人 所見都會略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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