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不服stock板主yoche2000的判決

作者: IanLi (IanLi)   2021-09-07 23:17:23
請 Stock板主 yoche2000於72小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
補充本案判決理由或答辯。
本文同步轉發至 yoche2000板主信箱內。
以上
※ 引述《CNloler (緣妙不可言)》之銘言:
: stock板原文文章代碼:
: #1XCCS3xW
: stockpicket板申訴文章代碼:
: #1XCRiUKt
: stock板公告文章代碼:
: #1XCiC2HR
: 原貼文以及與原判決板主郵件記錄稍後會以證據的形式在組務板看板貼出
: 爭議點:
: 心得/評論: ※必需填寫滿20字
: 北京證券交易所的成立,意味著我國將擁有五個證券交易所,這將更好的幫助人民幣走向國際,讓國際資本走入中國。
: 板主認定評論中的“我國”兩個字挑起國家認同議題,故對我進行處罰。
: 對原判決板主的質疑:
: 先說板規部分,該板主是以違反板規4-6-2和4-0對我進行處罰。
: 板規原文如下:
: 4-6-2.政治引戰文、政治引戰推文,水桶30日。
: 提及政治相關議題或政治人物但內容違背股票板旨者且有引戰情況,情況惡劣者,以4-0加重處份。
: 4-0. 4-1至4-10規範之處份為初犯之裁量標準,當板主主觀判定為鬧板、惡劣行逕或一年內多次違反板規板主得直接砍文、退文並加重處份。
: 我不認為我貼出的文章是政治文,僅僅以心得/評論就認得我這屬於政治文我認為不合理。並且,心得/評論部分我未提及任何政治相關議題或政治人物,談及的內容也符合股票板板旨,未達到觸犯板規4-6-2的前提條件。
: 至於引戰的部分,板規中有對引戰做出明確定義:
: 4-5-1.引戰、人身攻擊:
: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者。
: 我不認為我的心得/評論有對任何族群有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當中任何一種行為。此前已經在與原判決板主的信件溝通中質問過這一點,截止至我發出這篇申訴的時刻,未收到原判決板主針對這一點的答復。若小組長或群組長認為我的心得/評論符合引戰的定義,請明確指出來。
: 再來說說原判決板主的公正性,我認為該板主有著很強的意識形態,在此次判決中明顯將個人的意識形態代入到判決中。
: → yoche2000 : 我身處敵營阿 在辦公室都被統戰 owo 09/04 11:45
: ※ 編輯: yoche2000 (202.82.130.117 香港), 09/04/2021 12:02:20
: 上述推文來自判決公告第39樓,從中可以看出該板主對中國大陸有著很強的敵對意識形態,同時本次判決又是以挑起國家認同議題為由對我處罰,該板主是否具有公正性由此就可以看出。
: 原判決板主給我的回信中有提及:
: 過去很多針對疫苗的議題都是在板上從未發過文的 那些我都一個一個退文了
: 我和他們一樣也是第一次在股票板發文,根據板規中處分累進原則的規定:
: 4.違規與處份規範
: 說明:本板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一案一罰 (以處分公
: 告計),有處份紀錄者於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
: 處份,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7日)、一個月(30日)+退文、一年+退文。
: 我認為該板主在我本次貼文以及合理懷疑他回復給我的信件中提及的疫苗議題的處理上執法尺度過重,在本組務板我也有看到有人發文質疑該板主判決過於主觀(文章代碼:#1X7FXREI),再加之該板主本身的強烈的意識形態以及無法做到絕對的公平公正,建議小組長或群組長對該版主是否能繼續任職stock板板主職位做出必要的評估。
: 我的訴求:
: 撤銷原判決板主對我的所有處罰,恢復被刪除的貼文(若無法恢復則允許我重新在看板po出),自水桶之日起到解除水桶之日按一天1P幣的標準做賠償,並請求小組長或群組長對該版主是否能繼續任職stock板板主職位做出必要的評估。
: ※ 編輯: CNloler (117.136.79.142 中國), 09/06/2021 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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