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4] Stock板板主群多次未依板規判決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21-10-24 13:54:23
※ [本文轉錄自 StockPicket 看板 #1XQSAYcL ]
作者: BlueBird5566 (唯一支持蔡英文) 看板: StockPicket
標題: [詢問] 幾筆判決詢問
時間: Sat Oct 16 02:04:16 2021
主旨:幾筆判決詢問 (可以是一條板規、一個判決...)
問題:#1XPeeYZe (StockPicket)
#1XPelgux (StockPicket)
這兩篇的被檢舉者均已多次違反板規
檢舉文也附上了這兩位先前的水桶紀錄
yoche2000板主推文說 done
但卻未退文或水桶這2位
甚至連刪文都沒刪
https://i.imgur.com/eFbEocc.png
明明是第六篇… 明明y板主都回done…
查板規第四條明訂
4.違規與處份規範
說明:本板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一案一罰 (以處分公
告計),有處份紀錄者於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
處份,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7日)、一個月(30日)+退文、一年+退文。
處分累進原則補述 (見公告 #1VjE2ZTB)
這兩位先前都已被水桶一週,此次的判決應是 水桶一個月+退文
懇請板主重新判決
另外,目前板主管板已經很少主動巡查了,主要都是靠板友檢舉
板友們已經幫板主很多忙了
希望板主處理檢舉案可以認真一點
不要只回個done 然後沒有處理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20-10-16 21:19:00
是啊!只打DON是????沒達標準也說明一下嘛
作者: stuppi (stuppi)   2020-10-17 00:36:00
您好剛查詢一下,目前兩篇文已有板主做刪除及處置了另處分累進制度第三點節錄如下:處份累進原則意旨為加重刑責,若累犯之刑責低於本刑,本原則不得適用。(後面舉例不另贅述)以我自己的判例而言,例如有人先違反4-6-2,出桶後後違反4-6-1 則還是以4-6-1(較輕)的水桶做處分以您所提#1XPeeYZe (StockPicket)的案例而言創作文超額屬於「刪文」4-1處置,先前的水桶7日累進不成立當然被檢舉者其他的閒聊累進則是可能的處分累進制度的條目有時較會使使用者混淆,在此稍微說明提供您日後參考
作者: Assisi (Francesco d'Assisi)   2020-10-17 15:00:00
今日公告
作者: RG5678 (G-REX5678)   2020-10-18 11:29:00
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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