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LAW板板主samallan的判決

作者: IanLi (IanLi)   2021-11-06 07:11:33
請 LAW板主samallan於72小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
補充本案判決理由或答辯。
本文同步轉發至samallan板主信箱內。
以上
※ 引述《FakeGPS (一次就上手)》之銘言:
: 已依該板板規向板主申訴過,詳見下篇與下下篇
: 1.關於手動置底
: 板規規定要「相同或相類似文意之文章」於一周內重複張貼
: 問題是我第一篇因為是操作錯誤發的空白文
: 所以才刪除重發
: 內文是0 跟第二篇要如何「相同或相類似文意之文章」
: 相似度根本是0好嗎
: 板主說標題相似 這根本就是硬凹
: 難道大家只讀標題的嗎
: 板主又說那你可以改文啊
: 問題是板規又沒說你不能自刪只能改文
: 依板規我就是沒有「相同或相類似文意之文章」重複發啊
: 2.關於人身攻擊
: 我就問 人身攻擊是不是第一要有人 第二要有攻擊
: 首先 該篇文章我根本沒有針對特定的人或板友
: 只是針對事情發表看法
: 再者 從上下文看 這也僅是一種敘事方式
: 即使尖酸刻薄 也就是抒發情緒 並沒有在罵誰
: 揪竟是甲還是乙 是疑問句 並不是肯定句
: 板友也可以提出其實是丙或者是丁的意見
: 公堂之上做個假設 請問犯了哪一條
: 3.請撤銷水桶跟退文的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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