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2-08-29 21:11:30謹答覆備詢如下:
由於上星期個人私事忙碌,加上希望另兩位板主能自主決定,
不受我在判定上的影響,因此除了協助更換置底閒聊文之外,
至八月廿八日(星期天)之前,未回應任何申訴案件。
但既然需要我出面說明,個人的看法是這樣:
經觀察原案被檢舉人 gerychen 的「標的」發文,
其分析內容僅有:
「大盤這波反彈過季線了,閒聊也開始一片樂觀,
這個時候做空勝率應該還算高」
就這些文字來看,
我認為應該只是在就當時「盤中閒聊文」裡頭的言論,
加以放大詮釋、講解而已,
而不全然是本身針對大盤的現況,作出真實的局勢分析。
而且,原案被檢舉人設定的停利、停損價位,
雖然可能與當前台灣加權指數的漲跌趨勢相符,
且針對不具投顧資格的使用者,亦有得從寬認定的空間;
然而縱觀其分析內容,佐以進場價位為「隨時」,
從該些表面證據來看,
該使用者未針對自己認為適當的放空時機,加以說明本身的理由,
因此我認為應成立「喊盤文」之違規。
以上簡略交待,還請組務定奪。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請 Stock板主Assisi與laptic與Tapqou皆須於72小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
: 補充說明處理申訴與判決緣由。
: 另當時未在初判與申訴表達意見之板主,亦請進行答辯以求完整論證。
: 本文同步轉發至板主Assisi / laptic / Tapqou信箱內。
: 以上
: ※ 引述《BlueBird5566 (唯一支持蔡英文)》之銘言:
: : 申訴人 :BlueBird5566
: : 看板板名:Stock
: : 被申訴人:Assisi/Tapqou
: : 申訴訴求: 不服Tapqou對檢舉案 #1Z0uroDD (StockPicket) 的判決
: : 不服Assisi/Tapqou 對 申訴案#1Z0uroDD (StockPicket) 的判決
: : 請小組長判決、並請板主群說明並公告4-2-4的標準為何。
: : 申訴事由:
: : 一、使用者 gerychen於Stock發表文章 (證01)
: :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60534598.A.FF9.html
: : 該文被板友噓到X1,許多板友都認為這篇文是來鬧的
: : 二、本人於股檢板發表檢舉文 #1Z0uroDD (StockPicket) (證02)
: : 檢舉該文分析內容薄弱,違反4-2-4
: : 三、Tapqou 卻在檢舉文推文
: : → Tapqou: 字數有達標,暫定無違規 08/17 19:38
: : 四、按照股板板規4-2-4 (證03)
: : 4-2-4. 喊盤文:誇大言論或發文分析內容不充實者。
: : 並沒有規定字數達標就算內容充實
: : 檢視gerychen的文章內容只有以下三行字
: : 大盤這波反彈過季線了
: : 閒聊也開始一片樂觀 <~這算分析?
: : 這個時候做空勝率應該還算高 <~隨便喊勝率 這叫分析?
: : 五、因不服Tapqou的判決,所以在股檢板提出申訴文 #1Z0uroDD (StockPicket)(證04)
: : 六、但Tapqou硬凹說
: : → Tapqou: 4-2-4無違規,大盤反彈過季線屬於老王派技術分析 08/23 10:08
: : → Tapqou: 維持原判 08/23 10:15
: : 我都不知道原來反彈過季線是老王派的技術分析,別派都沒有?
: : 何況只有一句「過季線」,就能表示分析充實嗎?
: : 而Assisi 是說不出維持原判的理由
: : 推 Assisi: 本案竊以為尚可維持原判 08/28 02:32
: : 個人認為Tapqou跟Assisi平常管板效率已經很差
: : 導致股板板上有很多鬧板廢文
: : 經過檢舉後,也是很慢才處理檢舉文
: : 慢就算了,還會常常找理由判無違規,等於放任廢文
: : 而且檢舉時,Tapqou判無違規的理由是:字數達標
: : 申訴時,又改口:越過季線是老王技術分析
: : 身為板主兩次判無違規的理由居然大相逕庭,根本是隨心情亂判
: : 選擇性判決
: : 而且照A、T兩位的邏輯
: : 未來「標的」文只要加一句「越過季線」「越過月線」「跌破五日線」
: : 就算分析充實
: : 那板主群應公告一下這項標準
: : 讓大家都知道如何發廢文
: : 另外該文章也被很多板友噓到X1
: : 顯見A、T兩位的判斷邏輯跟板友群完全不一樣
: : 邏輯跟板友們不一樣的話,能否擔任合適的板主是個問題。
: : 就好像人民期待民主,領導者卻想要獨裁一樣。
: : 因此需小組長介入,評判該檢舉案是否違反4-2-4?
: : 若小組長認為不違反4-2-4
: : 那應請板主群說明並於股板公告 4-2-4標準為何?
: : 避免同樣在股板發文,T跟A卻可以選擇性刪文,選擇性判決
: : 而跟他們不好的,就被判水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