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Gavatzky
看板板名:StockPicket
申訴文章:#1cAJRRKd (StockPicket)
被申訴人:laptic/aloness/rayccccc
申訴原因:
當賴清德面 張忠謀喊:台積電面臨資源挑戰
https://www.ptt.cc/bbs/Stock/M.1713540852.A.7BE.html
本人於4/19於原文下留言
推 Gavatzky : 北部的核電廠被南部人四票不同意反對了啊
→ Gavatzky : 重啟核四發電量多9% 結果南部人四票不同意 呵呵
隔日被股板板主
aloness
laptic
以違反板規4-6-1政治留言判處水桶30天
水桶理由如下:
二零二零年的公投案中,除了「重啟核四」之外,尚有「反萊豬」、「公投綁
大選」和「珍愛藻礁」,但就當事人的言論來看,似乎將其他無關係之議題一
併帶入,並將問題根源歸咎於南部選民,因此認定為離題政治論述。
板主以四票不同意之定義包含開放萊豬,珍愛藻礁、公投綁大選,等其他政治議題將我水桶,
但本人在原文底下的留言都是圍繞敘述在能源政策上,包含核四、核電、核能等議題。
關於開放萊豬、珍愛藻礁、公投綁大選等其他公投議題,本人隻字未提,
板主將四票不同意之定義上綱之開放萊豬、珍愛藻礁、公投綁大選將我水桶,
本人認為水桶理由過於牽強,
故前往股檢板申訴,但遭到板主駁回,
且板主駁回的理由也實在牽強,
其中一項駁回理由是
推 laptic: 先把問題搞清楚,「四票不同意」、「南部人多數投不同意 04/25 05:31
→ laptic: 票」等是事實沒錯,但原文只有提到和「重啟核四」相關而 04/25 05:31
→ laptic: 已,其他三項議案呢? 04/25 05:31
→ laptic: 只是「一票」的話還不會有問題,但上綱到「四票」就...
板主說我的留言都符合事實、包含四票不同意、南部多數人反核四、
但是唯獨四票不同意、他認定違規,
板主說如果只留言一票的話,他就認為無違規,
本人完全不知道台灣什麼時候舉辦過一票不同意之公投,
板主舉了一個台灣沒有辦過的公投案,
甚至是遠離客觀事實的例子來合理化水桶我的理由,
我還是覺得板主們水桶的理由過於牽強,
我完全沒提到開放萊豬 卻因為萊豬被水桶 ,
板主說四票不同意 "違規"
而一票不同意 "沒有違規 "
這個判定的理由及標準都相當牽強,
本人不服板主們判決
故前來小組處上訴
附上 股檢板申訴之證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