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Stock板 aloness/laptic判決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24-05-22 02:46:10
致小組長:
1.本申訴案為要求重新審理,同時檢討審理尺度
故如須調整審理規則並更改本案判決
望請小組長協助設定審理標準,以利後續版務作業
2.因本申訴案訴求為重新審理,既已受理
則有請小組長重新依申訴人立論,與客觀證據進行裁示
3.以下屬原判決執行觀點說明,僅供小組長參考
1)原案為"政治人物"之認定,目前股版只抓國內政治人物
國外因版上發生對立爭執情況稀少,未列入執行範圍
2)就現況來講,大致可從"政治影響力"、"曝光度"和"受厭惡程度"激起討論及爭執
討厭藍營的,看到兩蔣、馬英九都會抓出來鞭
討厭綠營的,連過往美麗島時期的參與人員看到也罵
近年又多了一個民眾黨來吸引目光焦點與炮火
甚至也不限於各黨或官職人物,包括各黨派的支持者或網紅也會有發生口水戰
但地方上各鄉鎮區長也是什麼黨派都有
如果沒有事件曝光,倒是很少激起爭吵
換句話說,會不會吵都是基於每個人心中的那把尺或當下感受
實難有客觀認定條件
故目前執行上選擇退到最基本的底限,也就是現任官職
然現況各黨主席實在太容易成為筆戰對象,故列入管制考量
*一方面也期望能有效減少上訴可能,縮減工作量
今天有人認定應罰而上訴,明天也會有人認為不應罰而上訴
光吵這個就沒完沒了
3)經濟層面相關(如金管會、證期局、央行、或事件相關主管機關等官員)
或是新聞/情報內文提及人物/族群
則屬於排他狀況
4)本版屬合議制
故上述僅為本人執行原則,特此說明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請 Stock板前板主laptic與Stock板板主rayccccc與 aloness於72小
: 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對申訴文
: #1cDOi8N5 (StockPicket) 支持或反對原判決的理由。
: 本文同步轉發至laptic/ rayccccc/ aloness信箱內。
: 以上
: ※ 引述《BlueBird5566 (賴粉意見領袖)》之銘言:
: : 申訴人 :BlueBird5566
: : 看板板名:Stock
: : 被申訴人:laptic/aloness
: : 申訴訴求:1、本案應由小組長重新判決
: : 2、股板的政治文認定越來越複雜 沒人看得懂板主群的標準
: : 請小組長協助進行板務指導
: : 申訴事由:
: : 一、使用者 TISH12311 在股板推不相關的政治推文
: : 噓 TISH12311 : 鄭麗君藏電仔要翻車惹 笑死 04/30 13:24
: : 二、本人依板規到股檢板檢舉,laptic/aloness判決未達 [證01]
: : 三、經申訴後 [證02] laptic/aloness表示
: : 推 laptic: 重新思考後,[2] 4-6-1 成立,[1] 維持原判 (無政治現職不 05/05 15:24
: : → laptic: 宜認定為政治相關) 05/05 15:24
: : → aloness: 我是覺得卸任就算了,不然後續會一直上綱到連死人都拿出 05/07 22:14
: : → aloness: 來罰也沒必要 05/07 22:14
: : 換句話說,laptic、aloness認為只要無現職就不算政治推文
: : 據了解,過去推文提到阿扁 、馬英九、賴品妤 這些無現職的人 都判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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