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 PTT ecoupon上代買爭議

作者: DCcheng   2015-06-22 15:18:48
我曾在PTT e-coupon上徵求GOMAJI折價卷,一位露天代購***89循線而來,告知可代購,
委託過這位賣家買過gomaji的東西多次很信任這代購。
但是最近卻發生購買GOMAJI票卷無法使用,要求退訂,GOMAJI告知需要訂購人EMAIL(代購
EMAIL)。但是這位代購一開始一直相應不理,直到我告知要尋求法律途徑,她才告知「除
非店家歇業否則不協助退訂」,然她的網頁上完全沒有告知。後來我申訴消保會,消保官
告訴我會告知店家和這一位賣家聯絡我,當晚我告知她,她給我差評,並說「請自便,後
果自行負責」、「一切循法律途徑」、「若再留言加黑名單」等字眼。希望大家注意這位
代購,委託之前請三思。
4/17托代購買過一次天沐spa卷c方案1張,體驗過還不錯,因此決定到本檔期之前多買
幾張
5/4匯款購買gomaji天沐spa卷8張單c方案共5352元,到店家第二次對方才告知此卷無法同
一人重複使用。gomaji將此條件以非常細小的字放在店家介紹頁面上,在購買頁面也未再
重複
5/11我打電話到gomaji客服告知廣告有故意使人上當的嫌疑,對方告知可以退訂位但必須
要有代買的EMAIL才能退訂
5/11-5/12連續多次以委婉的態度告知狀況請代買告知EMAIL協助退訂,***89完全不理會
,直到我告知要採取法律行動,才回覆「除非店家歇業才協助退訂」。
然***89的露天上並沒有提到這個條件。我的確有失誤未能看清楚天沐SPA的條件,但也很
誠懇告知對方狀況請代買協助,代買置之不理的態度令人無法接受。
5/13申訴消保會,消保官來電告知會請店家和代買聯絡我
晚上即收到代買差評和以下留言:
1.請自便 後果自行負責
2.一切循法路途徑 謝謝
3.既已交由法律程序處理,請勿再做任何留言動作 若執意留言將加入賣場黑名單
5/14請問對方退訂手續費 對方仍舊不理會
5/25收到台北市衛生局函衛食藥字第104353188**(原証6)告知,要求被告於2015/6/2之前
必須處理此爭議,衛生局也通知露天平台轉告被告,露天平台也通知了被告(原証7),原
告也在對方賣場提醒被告,但被告仍不處理。
6/3 9:25AM於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召開第一次協商會議,原告出席,但是
被告未出席。衛生局將案件送回消保會。(原証8)
6/8打電話到消保會,承辦人員建議可提出民事訴訟,原告於6/10到信義區公所法律諮詢
,決定提出訴訟。寄出民事訴訟狀:
原告與被告為委任關係,被告認為完成代買票卷即已完成原告所委任的任務。然因票卷無
法使用,因此對原告來說被告並未完成任務。
此外,被告對於原告的委婉的請求採取不回應以及負面威脅的態度,以致造成原告金錢損
失和精神時間上極大的耗損。
因此請求法院方面,需強制對方退還SPA卷款項5352元以及支付原告提出民事訴訟所產生
的費用。
6/15收到消保會第二次通知已函請露天轉告賣家協調
6/22 法院告知6/17已通知露天/露天也告知對方 對方仍不理
7/1收到對方露天悄悄話
若仍希望由賣場協助處理退貨
請取消申訴
(7/3本人無法出席,聯絡人告知需由申訴人提出取消)
本人會至楠梓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由於露天客服通知,會依消保協商會議記錄做停權處理
屆時若因此導致本人帳號停權
將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我回應
您好
請於明天將5352元退回
並取消露天負評
我會將1.第二次消保會調解會取消
2.已提的刑事訴訟
3.已提的民事訴訟取消
我也不要求你付民事提告費
這件事情就此為止
希望您能盡快處理
感謝您
賣家
那不用了,帳號停權後請靜待民事訴訟通知
請問他說要告我讓他露天停權 可以告我什麼罪名嗎?
謝謝
作者: v3su   2015-06-22 16:11:00
請直接聲請強制執行了。
作者: DCcheng   2015-06-22 16:13:00
請問要到哪裡申請強制執行謝謝
作者: v3su   2015-06-22 17:02:00
法院服務中心,直接找服務人員,說您想聲請債權強制執行。記得把相關資料都帶去、以及法院6/17通知對方的事也告知人員。ps 我不知道您是否已經有拿到法院裁決。若還沒就要先聲請支付命令,一樣至法院服務中心找服務人員,會教導。而若您聲請支付命令,對方提出異議,那就會上法院見面了,會開民事庭。若對方沒提出異議,您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拿回您的款項及民事訴訟費
作者: DCcheng   2015-06-22 18:08:00
謝謝您 我明天會去處理 真是感謝您~
作者: v3su   2015-06-22 18:41:00
加油哦:))
作者: DCcheng   2015-06-22 19:21:00
真的很感謝您請問我今天打去法院問 她跟我說要有對方的姓名和地址才能提告 我問消保官她說叫我到警察局提網路詐欺才有強制力警察卻說可提刑事但若我沒勝訴對方可告我誣告
作者: v3su   2015-06-22 19:25:00
那您當初民事訴訟是怎樣寫對方資料的?!
作者: DCcheng   2015-06-22 19:26:00
法院應該有強制力去取得對方的資料 叫我去法院強制對方出面解決 這應該是法院該做的事情對嗎?
作者: v3su   2015-06-22 19:28:00
您不用擔心警察說詞,不用管。大多警察就是這樣說,既然您沒汙陷意圖,哪來的誣告問題?您直接回嗆那警察,說是消保官要您提訴網路詐欺,看他會不會受理您的報案您既然6/10已提出民事訴訟,承審法官自然會去調閱對方真實資訊。但民事畢竟不比刑事,民事會耗時較久,所以我建議您還是聽消保官建議,直接提刑事訴訟了。因為對方明顯就是不當一回事
作者: DCcheng   2015-06-22 19:45:00
我是用對方拍賣的帳號。了解感謝您
作者: v3su   2015-06-22 20:19:00
刑事部分,光對方的拍賣帳號即可進行偵查。但是我個人誠懇建議您,如果您白天有時間請直接去法院地檢遞狀提告或申告,不要去警局。書寫訴訟狀部分請不要擔心,地檢的訴訟輔導書記官會教您。而若是申告,則是用講的而不需寫狀紙。記得把資料都帶齊,記得帶“身份證” :))
作者: DCcheng   2015-06-22 21:28:00
v大真心感謝您QAQ抱歉 請問到臺北地檢署申告的話 要到哪個辦公室?有貴陽街還是博愛路131號呢?
作者: v3su   2015-06-22 22:29:00
您可以去電問一下。因為刑事講究的是管轄權,所以您可以打去這兩間問問,那間是承辦您的管轄。請不要擔心狀紙或申告很難,有問題可以隨時去地檢服務處找訴訟輔導書記官,都會幫助民眾。而且您寫完狀紙還會再幫您看一遍,所以不要有壓力。加油!!!這個權益要爭取回來,畢竟事後不理不睬真的感覺很糟糕
作者: DCcheng   2015-06-22 22:31:00
謝謝您QAQ
作者: LeonardoPika (新竹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5-06-22 23:20:00
推v板主熱心
作者: DCcheng   2015-06-23 13:05:00
今天已經去申告了,希望有好的結果感謝v大好心人
作者: v3su   2015-06-23 17:55:00
加油!! :)))ps 您現在都不要跟對方聯絡,直接讓對方等收傳票就知道。另外就放鬆心情,因為您沒有誣告問題,也不要擔心自己會有事。加油
作者: DCcheng   2015-06-23 23:08:00
謝謝版主鼓勵
作者: LLsolo (鍵盤法官)   2015-06-26 09:44:00
v大人好好
作者: v3su   2015-07-02 01:00:00
LLsolo 您才是大好人,一跪 Orz已回信,再查收。請不要擔心,開心過每天。加油哦 :)
作者: nchueric (鍵盤伐木工)   2015-07-02 04:00:00
v大人真好
作者: DCcheng   2015-07-02 17:49:00
謝謝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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