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PTT e-coupon上徵求GOMAJI折價卷,一位露天代購***89循線而來,告知可代購,
委託過這位賣家買過gomaji的東西多次很信任這代購。
但是最近卻發生購買GOMAJI票卷無法使用,要求退訂,GOMAJI告知需要訂購人EMAIL(代購
EMAIL)。但是這位代購一開始一直相應不理,直到我告知要尋求法律途徑,她才告知「除
非店家歇業否則不協助退訂」,然她的網頁上完全沒有告知。後來我申訴消保會,消保官
告訴我會告知店家和這一位賣家聯絡我,當晚我告知她,她給我差評,並說「請自便,後
果自行負責」、「一切循法律途徑」、「若再留言加黑名單」等字眼。希望大家注意這位
代購,委託之前請三思。
4/17托代購買過一次天沐spa卷c方案1張,體驗過還不錯,因此決定到本檔期之前多買
幾張
5/4匯款購買gomaji天沐spa卷8張單c方案共5352元,到店家第二次對方才告知此卷無法同
一人重複使用。gomaji將此條件以非常細小的字放在店家介紹頁面上,在購買頁面也未再
重複
5/11我打電話到gomaji客服告知廣告有故意使人上當的嫌疑,對方告知可以退訂位但必須
要有代買的EMAIL才能退訂
5/11-5/12連續多次以委婉的態度告知狀況請代買告知EMAIL協助退訂,***89完全不理會
,直到我告知要採取法律行動,才回覆「除非店家歇業才協助退訂」。
然***89的露天上並沒有提到這個條件。我的確有失誤未能看清楚天沐SPA的條件,但也很
誠懇告知對方狀況請代買協助,代買置之不理的態度令人無法接受。
5/13申訴消保會,消保官來電告知會請店家和代買聯絡我
晚上即收到代買差評和以下留言:
1.請自便 後果自行負責
2.一切循法路途徑 謝謝
3.既已交由法律程序處理,請勿再做任何留言動作 若執意留言將加入賣場黑名單
5/14請問對方退訂手續費 對方仍舊不理會
5/25收到台北市衛生局函衛食藥字第104353188**(原証6)告知,要求被告於2015/6/2之前
必須處理此爭議,衛生局也通知露天平台轉告被告,露天平台也通知了被告(原証7),原
告也在對方賣場提醒被告,但被告仍不處理。
6/3 9:25AM於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召開第一次協商會議,原告出席,但是
被告未出席。衛生局將案件送回消保會。(原証8)
6/8打電話到消保會,承辦人員建議可提出民事訴訟,原告於6/10到信義區公所法律諮詢
,決定提出訴訟。寄出民事訴訟狀:
原告與被告為委任關係,被告認為完成代買票卷即已完成原告所委任的任務。然因票卷無
法使用,因此對原告來說被告並未完成任務。
此外,被告對於原告的委婉的請求採取不回應以及負面威脅的態度,以致造成原告金錢損
失和精神時間上極大的耗損。
因此請求法院方面,需強制對方退還SPA卷款項5352元以及支付原告提出民事訴訟所產生
的費用。
6/15收到消保會第二次通知已函請露天轉告賣家協調
6/22 法院告知6/17已通知露天/露天也告知對方 對方仍不理
7/1收到對方露天悄悄話
若仍希望由賣場協助處理退貨
請取消申訴
(7/3本人無法出席,聯絡人告知需由申訴人提出取消)
本人會至楠梓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由於露天客服通知,會依消保協商會議記錄做停權處理
屆時若因此導致本人帳號停權
將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我回應
您好
請於明天將5352元退回
並取消露天負評
我會將1.第二次消保會調解會取消
2.已提的刑事訴訟
3.已提的民事訴訟取消
我也不要求你付民事提告費
這件事情就此為止
希望您能盡快處理
感謝您
賣家
那不用了,帳號停權後請靜待民事訴訟通知
請問他說要告我讓他露天停權 可以告我什麼罪名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