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 被LINE群組組長冠莫須有罪名

作者: sty0322 (ㄤㄤㄤ)   2015-05-17 18:12:56
如標題,
最近加入一個地方群,
結果有蠻大一部分的人,
也完全沒違規,
都被群組組長要亂群的理由踢除,
踢除之後還貼了照片,
跟剩下80幾個說,
說這幾個都是黑名單,
現在又在揪團的文章上面,
貼出那幾個無辜被踢的照片或名字,
請問這樣是否涉嫌毀謗?
那群組組長就一直跳針說有證據,
但是完全不拿出來和其他人對質。
作者: v3su   2015-05-18 17:01:00
群組發起人,有踢除資格。但是若是外加在群組內文章散佈不實,就是誹謗甚至公然侮辱(公然侮辱不以隱密性社團或不開放性為限,而是意圖散播謾罵、侮辱性字眼讓他人以上可看見即可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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