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rmei (one)
2016-02-05 17:46:25在檢察署與法院等等開庭時,往往規定在場者要關閉手機、也禁止錄音錄影。
可是據實際現場目擊秩序的處理上,
法警只是口頭勸說並善意相信在場各造確實遵守規定,只要沒有人不長眼就是公然拿出
擺姿勢而被抓包。
以偵查不公開階段的偵查庭而言,
可是例如若有某造表面上關閉手機,但另購小型錄音筆私自錄音,
則照法警的表面目測檢查法,絕對抓不到。
這樣,完整錄音,比短暫看過庭訊筆錄,若在被告這一造這麼做的話,
更能回家拿來與若干人商量,更嚴密編好共同說詞...等等的有礙真相的行為。
因此,大家對於此一密錄現象的看法是?好像有些人真的會這麼做